1、 ICS 71.100.01 G 20 备案号:56362-2017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 26582017 含多肽尿素 Urea of adding polyaspartic acid salt 2017-06-12 发布 2017-08-12 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6582017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
2、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化肥农药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化肥农药工业协会、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吉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斌、董海燕、郭继业、李洪全、吕焱、杨正慧、谢德全、田艳红、韩凤霞。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6582017 1 含多肽尿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多肽尿素的术
3、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尿素为原料,添加聚天门冬氨酸,经加工处理而成的含多肽尿素。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441.1 尿素测定方法 总氮含量的测定 GB/T 2441.2 尿素测定方法 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2441.3 尿素测定方法 水分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 GB/T 2441.7 尿素测定方法 粒度的测定 筛分法 GB/T 2441.9 尿素测定方法 亚甲基二脲
4、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 18382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NY/T 2878 水溶肥料 聚天门冬氨酸含量的测定 3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含多肽尿素 urea of adding polyaspartic acid salt 添加了聚天冬氨酸的尿素。4 要求 4.1 外观呈颗粒状。4.2 含多肽尿素的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含多肽尿素要求 指 标 值 指 标 名 称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总氮(N)(以干基计)的质量分数,%46.4 46.2 46.0 缩二脲
5、的质量分数,%0.9 1.0 1.5 水分的质量分数,%0.4 0.5 1.0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6582017 2 表 1(续)指 标 值 指 标 名 称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亚甲基二脲a(以 HCHO 计)的质量分数,%0.6 0.6 0.6 粒度b d(0.85 mm2.80 mm)的质量分数,%d(1.18 mm3.35 mm)的质量分数,%d(2.00 mm4.75 mm)的质量分数,%d(4.00 mm8.00 mm)的质量分数,%93 90 90 聚天冬氨酸的含量,%
6、0.060 a 若尿素生产工艺中不加甲醛,可不做亚甲基二脲含量的测定。b 指标中粒度项目只需符合四档中任一档即可,包装标识中应标明。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目测。5.2 总氮含量的测定 按GB/T 2441.1 的规定进行。5.3 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按GB/T 2441.2 的规定进行。5.4 水分的测定 按GB/T 2441.3 的规定进行。5.5 亚甲基二脲含量的测定 按GB/T 2441.9 的规定进行。5.6 粒度的测定 按GB/T 2441.7 的规定进行。5.7 聚天冬氨酸的含量的测定 按 NY/T 2878 的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 6.1 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定按 G
7、B/T 8170 中“修约值比较法”。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6582017 3 6.2 产品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企业应保证每批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证明书包括下列内容: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产品名称、商标、产品等级、粒度、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净含量和本标准编号。6.3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核验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4 产品按批检验,以一班或一天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不超过
8、 1500t。用户把附有质量证明书或收到的产品作为一批。6.5 袋装产品,总的包装袋数小于 512 时,按表 2 确定取样袋数;大于 512 时,按式(2)计算结果确定采样袋数,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33Nn .(1)式中:n 采样袋数;N每批产品的总袋数。表2 采样袋数的确定 总的包装袋数 选取的最少取样袋数 总的包装袋数 选取的最少取样袋数 110 全部 182216 18 1149 11 217254 19 5064 12 255296 20 6581 13 297343 21 82101 14 344394 22 102125 15 395450 23 126151 16 451512
9、 24 152181 17 按表2或式(2)计算结果,随机抽取采样袋数,用采样器从每袋最长对角线插入取样器至袋3/4处采取不少于 100 g 样品,每批采取样品量不得少于 2 kg。6.6 将采取的样品迅速用缩分器或四等分法,缩分为(6001200)g 的平均试样,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带磨口塞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中密封,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粒径范围、取样日期和采样人姓名。一瓶作产品质量分析,一瓶保存二个月,以备查用。6.7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数量的采取袋中采取样品进行复验。复验的结果,只要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不能
10、验收。7 标志 包装袋应标明粒径范围,其余执行 GB 18382 的有关规定。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采用内衬聚乙烯薄膜袋的双层袋包装或复合塑料编织袋包装。每袋净含量25 kg0.25 kg,50 kg0.5 kg、40 kg0.4 kg,每批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得低于25.0 kg、50.0 kg、40.0 kg。包装袋的质量应符合 GB/T 8569 的有关规定。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6582017 4 8.2 运输 8.2.1 可采用汽车、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运输。运输工具和装卸工具应干净、平整、无突出的尖锐物,以免刺穿、刮破包装件。8.2.2 本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淋、防破裂、防潮、防晒。8.3 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包装件应堆放整齐,堆置高度应小于7 m。_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