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99 B22 备案号:41190-2014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24942013 雪莲茶质量分级 The xuelian tea grade requirements 2013 12 30 发布 2014 01 20 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 32/T 2494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常州市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溧阳市周城汤山茶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秋宾、张伟、刘新玲、张桂银。DB 32/T 24942013 1 雪莲茶质
2、量分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雪莲茶的术语和定义、鲜叶原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雪莲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2002 茶 取样 GB/T 8303-2002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4-2002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2002 茶 水浸出物
3、测定 GB/T 8306-2002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1-2002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14487-2008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23776-2009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SB/T 10035-1992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雪莲茶 Xuelian Tea 全炒卷曲形名特绿茶。条索紧结卷曲,银白隐翠,茸毫披覆,形似雪莲,清香幽雅,滋味鲜爽甘醇,汤色清澈明亮,叶底匀嫩肥壮。4 鲜叶原料 春季自开采起至4月15日止,采自福鼎大白茶树的
4、饱满芽苞。特级芽长80%达2cm以上,色泽嫩黄绿,多白毫。5 要求 DB 32/T 24942013 2 5.1 基本要求 5.1.1 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5.1.2 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5.1.3 不添加任何色素、香味物质。5.2 分级 产品依感官指标,分为特级和一级。5.3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级别 外 形 内 质 条索 色泽 匀净度 香气 汤色 滋味 叶底 特级 紧结卷曲,茸毫披覆 银白隐翠 匀净 清香 清澈明亮 鲜爽甘醇 匀嫩肥壮 一级 紧结卷曲,茸毫披露 银白显翠 匀净 清香 清澈明亮 鲜爽 匀嫩 5.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5、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 分,%7.0 总 灰 分,%6.5 水 浸 出 物,%3 6.0 碎 末,%5.0 5.5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第75号令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取样、备样 6.1.1 取样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6.1.2 样品制备按 GB/T 8303 的规定执行。6.2 感官审评方法 感官审评方法按GB/T 14487和GB/T 23776的规定执行。DB 32/T 24942013 3 6.3 理化指标检测 6.3.1 水分的检测按 GB/T 8304 的规定执行。6.3.2 总灰分的检测按 GB/T 8306 的规定执行。6.3.3 水
6、浸出物的检测按 GB/T 8305 的规定执行。6.3.4 碎末的检测按 GB/T 8311 的规定执行。6.4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 组批 以同期加工、同一级别、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检验批,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7.3 抽样 抽样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7.4 出厂检验 7.4.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7.4.2 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7.5 型式检验 7.5.1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7.5.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
7、准第 5 章规定的全部项目。7.5.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时每半年 1 次;b)加工原料、工艺、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两次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6 判定 7.6.1 凡劣变,有污染、有异味的产品,均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或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7.6.2 检验中如有理化指标不合格或感官指标经综合判定后不合格的,可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复验后如仍有不合格项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或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DB 32/T 24942013 4 8.1.1
8、产品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7718 的有关规定。8.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 包装 8.2.1 包装容器应用干燥、清洁、无异味及不影响茶叶品质的材料制成,接触茶叶的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SB/T 10035 和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的规定。8.2.2 包装应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能保护茶叶品质,便于携带、贮存和运输。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8.3.2 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曝晒。8.3.3 装卸时轻放轻卸,不甩、掷、碰撞。8.3.4 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8.4 贮存 8.4.1 产品应贮存于低温、干燥、清洁、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8.4.2 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存混放,注意通风干燥,保持低温,避免阳光直射。8.5 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贮运,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2 个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