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指南Technical guide of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for online automatic monitoringsystem of water pollution sources(发布稿)团团体体标标准准T/CAEPI 6620232023-04-07 发布2023-05-06 实施中 国 环 境 保 护 产 业 协 会发 布ICS 13.020.40CCS Z 10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EPI 662023I目录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运行维护单
2、位基本条件.25 运行维护工作准备.66 运行维护工作开展.77运行维护报告.13附录 A(资料性)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运维记录表单.15附录 B(资料性)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报告.22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EPI 66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长天思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3、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廖小卿、马景赟、张吉强、王帆、吴一薇、何佳凝、丁聪、梁文智、吴君句、王利鹏、徐伟利、郭炜、于哲、翁嘉昌、孙儒伟、林培雄、陆洲、李鸿涛、曾苑汕、石平、付秋玥、徐衢、杨勇、孙海林。本文件主要审议人员:杨子江、左航、张春雷、张迪生、石敬华、宋钊、姚芝茂。本文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管理,由起草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北京
4、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 6 号 2 层,邮编 100045)。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EPI 6620231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指南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单位进行运行维护的基本条件、运行维护工作准备、运行维护工作开展、运行维护报告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等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5、 13195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HJ/T 70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HJ 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353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 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6、 535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3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828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1147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T/CAEPI 11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waste water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由废水流量监测、废水水样采集、废水水样分析及分析数据统计与上传等功能的软硬件设施组成的系统。3.2备品备件 spare parts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7、T/CAEPI 6620232用于替换原有部件的模块、组件及元件。3.3信息化管理系统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与运维管理理念相融合,实现对运行维护整个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的系统,具备数据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任务管理、资料管理等必要功能。3.4运行维护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为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而从事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的日常巡检、维修保养、异常处理、数据审核等工作,也可简称为“运维”。3.5运行维护单位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company对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开展运行维
8、护的组织,包括自行开展运行维护的排污单位和排污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3.6作业指导书 work instruction为了完成运行维护而专门编写的指导性文件,用于指导运维人员进行标准化工作。4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4.1一般要求运行维护单位应具备开展运行维护所必需的人员、办公和实验场所等资源和基础设施,应建立并保持开展运行维护的必要环境。4.2人员4.2.1负责人4.2.1.1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运行。4.2.1.2负责运行维护单位组织架构的建立,分配足够的人力资源,保证各类人员分工明确。4.2.2技术负责人运行维护技术负责人需掌握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掌握仪器技术,具有指
9、导现场运维人员的能力和水平4.2.3质量负责人4.2.3.1负责运行维护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运作。4.2.3.2负责运行维护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并配备内部质量控制人员。4.2.4监督人员4.2.4.1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监督部门,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4.2.4.2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运行维护单位管理制度对运维活动开展监督及检查活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EPI 66202334.2.5运维人员4.2.5.1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在参加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运维相关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后方上岗作业。4.2.5.2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维人员的人均维护监测点位不宜大于 8 个。4.2.6质
10、量控制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单位制度流程开展质量控制活动。4.2.7实验室人员4.2.7.1实验室人员数量应与运维工作量、时效相匹配。4.2.7.2实验室人员应具备手工检验检测相关专业技能,经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4.2.8备品备件管理人员4.2.8.1开展备件出入库管理、盘库等工作。4.2.8.2应按照企业内部备件管理流程制度开展备件管理活动。4.2.9信息化管理人员4.2.9.1开展信息化平台的功能完善、运行维护、数据统计与分析等工作。4.2.9.2应按照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流程制度开展信息化管理活动。4.2.10内部培训与考核4.2.10.1运行维护单位应
11、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持续性培训,培训形式应包含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运维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仪器操作、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理、处理工艺、安全知识等。4.2.10.2运维人员和实验室人员应根据考核培训结果定期开展能力评定,评定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新入职人员应开展上岗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4.2.11人员自律4.2.11.1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内部自查自纠制度。4.2.11.2应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4.2.11.3运维人员应签订自律承诺书,承诺在运维过程中不出现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干扰在线监测设施,破坏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等行
12、为。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运行维护单位应配合相关单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3制度及作业指导书4.3.1质量管理制度运行维护单位宜依据 GB/T 19001 建立运维质量管理制度并保证其运行,同时应持续性改进。4.3.2人员管理和考核制度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建立人员管理和考核制度,包括各类人员的选聘、岗位培训、考核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EPI 6620234和评价等。4.3.3 监督制度4.3.3.1运行维护单位应从监测数据质量角度出发,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4.3.3.2内部监督机制应设置与之对应的监督计划和监督记录,并且方便查阅及审查。4.3.3.3内部
13、监督机制应设定为闭环管理,对于不符合项应及时处理、及时闭环。4.3.4危险废物(危废)管理制度4.3.4.1排污单位或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建立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4.3.4.2危废管理制度应明确危险废物存储要求、分类存储方式、处置要求等指导性内容。4.3.4.3危废管理制度应明确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处理,并留存相应处理单据。4.3.5实验室制度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并根据 HJ/T 373 的要求开展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4.3.6记录与报告制度4.3.6.1运行维护单位应对质量管理制度要
14、求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记录的完整、准确、便于查阅。4.3.6.2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记录不得随意销毁,在现场端保管年限至少 1 年,在办公场所保管年限至少 3 年。4.3.6.3实验室应保存完整的记录,内容通常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交接记录、实验原始记录等。4.3.6.4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报告制度,定期向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报告,报告主要内容有设备情况、例行维护异常情况、自查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检查出的问题清单等,报告制度应明确报告责任人、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频率以及整改闭环管理措施等。4.3.7运维作业指导书4.3.7.1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15、、技术标准规范、仪器使用维护说明书等编制运维作业指导书。4.3.7.2作业指导书应至少包含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的日常巡检维护、校准校验、关键参数检查、故障处理等内容。4.3.7.3运行维护单位应按照作业指导书开展运维工作。4.4办公和实验室环境4.4.1办公条件运行维护单位应在运行维护地域内设置满足运行维护要求的、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4.4.2实验室条件实验室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EPI 66202354.4.3备品备件储存场地环境4.4.3.1运行维护单位应有保存备品备件的场所及设施。4.4.3.2易燃、易爆等备品备件存储场地应设置消防设施。4.4
16、.3.3易腐蚀、易泄漏等备品备件存储地应配置相应的应急处理设施。4.4.3.4实验室备品应按照实验室管理要求保存和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存储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4.5比对监测仪器设备4.5.1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比对监测仪器设备,并确保其能完成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等任务。4.5.2比对监测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4.5.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的规定,须将监测仪器设备作为本单位的计量标准器具进行管理和规范,确保监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并保存相关的使用、维护保养等记录。4.5.4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比对监测仪器设备定期校准或检定规程。检定应溯源至国家基准,对自行校准的仪器设备,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规则和校准周期等,仪器设备状态应方便使用及管理人员识别。4.6物料管理4.6.1备品备件管理4.6.1.1运行维护单位应储备相关的备品备件。4.6.1.2对于易损易耗品,应保持库存量大于月使用量的 110%。4.6.1.3对于核心备件,应根据该备件的故障率进行核算,储存量应高于故障率与台套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