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同恩药业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AHTE Q/AHTE0005S-2022 益生菌冻干粉 2022-09-20 发布2022-09-27 实施 安徽同恩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AHTE0005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参照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进行编写。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由安徽同恩药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同恩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兵。本标准于 2022 年 09 月 20 日首次发布。本标准有效期为 3 年。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AHTE0005S-2022 1 益生菌冻干粉 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益生菌冻干粉 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召回。本标准适用于 3.1 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
3、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T/GDL 1 抗性糊精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GB 1886.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又名4-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QB/T
4、4260 水苏糖 QB/T 4575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 GB 5009.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 GB 5009.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 GB 5749
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7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GB 147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6部分:麦芽糊精 GB 241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6、员会Q/AHTE0005S-2022 2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卫生部2008年第12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1年第13号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市监总局令第31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益生菌冻干粉 以麦芽糊精、全脂乳粉、动物双歧杆菌冻干粉 BL-KBB12、乳双歧杆菌冻干粉 BL-C01、鼠李糖乳杆菌冻干粉 LR-G08、嗜酸乳枉菌冻干粉 LA-200B、干酪
7、乳杆菌冻干粉 LC-S22、短双歧杆菌冻干粉BB-S02、罗伊氏乳杆菌冻干粉 LR-G18、青春双歧杆菌冻干粉 BA-C61、婴儿双歧杆菌冻干粉 B1-C60、低聚异麦芽糖、水苏糖、乳糖醇、抗性糊精、盐酸硫胺素(维生素 B1)、核黄素(维生素 B2)等为原辅料,经称配、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益生菌冻干粉。4 4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2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2.6 的规定。4.1.3 全脂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4.1.4 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1 规定。4.1.5 水
8、苏糖:应符合 QB/T 4260 规定。4.1.6 动物双歧杆菌冻干粉 BL-KBB12、乳双歧杆菌冻干粉 BL-C01、鼠李糖乳杆菌冻干粉 LR-G08、嗜酸乳枉菌冻干粉 LA-200B、干酪乳杆菌冻干粉 LC-S22、短双歧杆菌冻干粉 BB-S02、罗伊氏乳杆菌冻干粉 LR-G18、青春双歧杆菌冻干粉 BA-C61、婴儿双歧杆菌冻干粉 B1-C60:应符合原卫生部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文件、QB/T 4575 和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4.1.7 乳糖醇:应符合 GB 1886.98 的规定。4.1.8 抗性糊精:应符合 T/GDL 1 的规定。4.1.9 盐酸硫胺素(维生素B1
9、):应符合GB 14751的规定。4.1.10 核黄素(维生素B2):应符合GB 14752的规定。4.1.11 其他所用原辅料均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和 GB 29921 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感官 产品的色泽、滋味、气味、组织状态、冲调性应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冲调或冲调加热后品其滋味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AHTE0005S-2022 3
10、 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铅/(mg/kg)0.45 GB 5009.12 总砷/(mg/kg)0.5 GB 5009.11 能量/(KJ/100g)1500 GB 28050 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占产品总能 量的比例/(%)60 GB 28050 维生素B1/(mg/日)0.2-4 GB 5009.84 维生素B2/(mg/日)0.2-2 GB 5009.85 黄曲霉毒素M1/(ug/kg)0.5 GB 5009.24 4.4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沙
11、门氏菌/25g 5 0 0-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 100 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要求。检验方法按 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 5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6 6 生产生产加工加工过程的卫生要过程的卫生要求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 7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7.1 组批 由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为一批。7.
12、2 抽样 7.2.1 在成品库以随机抽样法抽取样品,每检验批抽样件数不少于 5 件,从所抽样品件数中均匀抽取 2kg(不少于 12 个独立包装)产品,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7.2.2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抽样方法按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执行。7.3 出厂检验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AHTE0005S-2022 4 7.3.1 产品出厂前,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并在包装箱内(外)附有签署质量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7.3.2出厂检验项目 包括本标准 4.24.5 的全部项目。7.4 型式检验 7.4.1 型式检验每年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
13、行检验:a.原料、工艺、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b.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国家相关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4.2 型式检验项目 包括本标准 4.24.5 的全部项目。7.5 判定规则 7.5.1 微生物指标有 1 项以上(包括 1 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整批产品判为不合格。7.5.2 除微生物指标外,检验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或对备样复检不合格项,复检仍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5.3 净含量指标按照 JJF1070 判定。8 8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标识、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1 标识 8.1.1 不含新
14、食品原料的产品标签按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执行,含新食品原料的产品还应符合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相关的规定,按相关公告的规定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8.1.2 包装箱上除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外,还须标出单件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8.1.3 储运图示的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有关规定。8.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封口应严密、无渗漏。外包装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8.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8.3.3 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8.4 贮存 8.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8.4.2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包装箱底部必须有 10cm 以上的垫板。8.5 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符合产品标签规定的保质期要求。8.6 召回 不安全食品召回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 年市监总局令第 31 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执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