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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LZG 1301 S-2022 纽崔莱®小麦胚芽油营养胶囊.pdf

1、 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ALZG 1301S2022 代替 Q/ALZG 1301S2022(备案号:44010232S-2022)纽崔莱小麦胚芽油营养胶囊 2022-11-17 发布 2022-11-30 实施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发布 Q/ALZG 备案号:44010006S-2023备案日期:2023年01月03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ALZG 1301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编写。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ALZG 1301S-2022(备案号:440102

2、32S-2022),与原标准相比:修改净含量描述及检验方法。本标准由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倩莹,罗蓉。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1997年12月01日。首次修订时间:2003年09月20日。第二次修订时间:2004年04月20日。第三次修订时间:2006年02月15日。第四次修订时间:2012年08月01日。第五次修订时间:2015年08月01日。第六次修订时间:2018年8月1日。第七次修订时间:2021年09月10日。第八次修订时间:2021年12月06日。第九次修订时间:2022年11月17日。Q/ALZG 1301S20

3、22 1 纽崔莱小麦胚芽油营养胶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纽崔莱小麦胚芽油营养胶囊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合于以小麦胚芽油和维生素E为主要原料,以明胶、甘油为辅料,经混合、填充、成型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具有补充维生素E保健功能的纽崔莱小麦胚芽油营养胶囊,产品功效成分为维生素E。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1886.2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

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67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6740 食品安全国家

6、标准 保健食品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 29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油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Q/ALZG 1301S202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原料和辅料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3.1.1 小麦胚芽油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3.1.2 维生素E应符合GB 1886.233的规定。3.1.3 甘油应符合GB 29950的规定。3.1.4 明胶应符合GB 6783的规定。3.2 感官要

7、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泽 浅黄色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 性状 椭圆形胶囊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 保健功能 本品具有补充维生素E的保健功能。3.4 净含量要求 0.308g/粒X粒数,其中规格(0.308g/粒)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制剂通则”项下“胶囊剂”的规定,粒数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允许发展不同定量包装的产品。3.5 功效成分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功效成分指标 项 目 指 标 维生素E,mg/g 36.774.8 3.6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

8、的规定。表3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酸价,mg(KOH)/g 5 过氧化值,mmol/kg 5 铅(以Pb计),mg/kg 1.5 总砷(以As计),mg/kg 1.0 总汞(以Hg计),mg/kg 0.3 Q/ALZG 1301S2022 3 3.7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g 1000 大肠菌群,MPN/g 0.92 霉菌和酵母,CFU/g 50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沙门氏菌 0/25g 3.8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3.8.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8.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

9、80和(或)有关规定。3.9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7405的规定。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或白色磁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4.2 净含量 规格及装量差异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中“制剂通则”项下“胶囊剂”的规定检验,粒数按JJF 1070的规定检验。4.3 维生素 E 按GB 5009.82规定的方法检验。4.4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检验。4.5 酸价 按GB 5009.229规定的方法检验。4.5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检验。4.6 总砷 按

10、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检验。4.7 总汞 Q/ALZG 1301S2022 4 按GB 5009.17规定的方法检验。4.8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4.9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 MPN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4.10 霉菌和酵母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4.11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4.12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5 检验规则 5.1 原料入库验收要求 原料运至工厂,按原料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5.2 取样 5.2.1 三次连续混料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5.2.2

11、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不少于 3 瓶(包),进行检验。5.2.3 所采样品应贴上标签,标明下列各项:产品名称;生产批号;取样时间及日期。5.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维生素E、酸价、过氧化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和酵母,每批产品均须进行出厂检验。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中列出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新产品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更换新的原料供应商或更换主要生产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产超过 6 个月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

12、求时。5.5 判定规则 Q/ALZG 1301S2022 5 对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如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即判定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如其他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需在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任意一项或多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志、标签 6.1 销售包装标签按 GB 7718、GB 16740 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规定执行。6.2 成品包装储运标志按 GB/T 191 执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按 GB/T 6388 规定执行。7 包装、运输、贮存 7

13、.1 包装 7.1.1 产品用聚乙烯塑料瓶装,质量指标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产品规格为:0.308g/粒(以内容物计),允许发展不同定量包装的产品。7.1.2 瓶口严格密封后加盖,包装及密封材料无害,无味。7.1.3 外包装箱内应装实,并附有检验合格证。7.2 运输 7.2.1 成品运输和装卸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7.2.2 成品运输过程中需轻放,不得雨淋、重压和人为损坏。7.2.3 成品严禁与有毒,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装、混运。7.3 贮存 7.3.1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 30的通风阴凉干燥仓库内,堆放时距离地面不少于 20cm,离墙距离不少于 50cm,中间留有通道,不得倒放,切忌靠近水源或暖气,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7.3.2 不得与有毒害,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贮存。7.3.3 产品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符合贮存条件下,保质期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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