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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NYY 0001 S-2022 米粉.pdf

1、Q/HNYY 0001S-2022米粉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米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碎米)、水为主要原料,食用淀粉为辅料(加或不加),经除杂、清洗、浸泡、磨粉、加或不加辅料搅拌、熟制成型、冷却、老化(或不老化)、干燥(或不干燥)、包装等生产工序加工而成的米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4789.1食品安全

2、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3、GB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T29605感官分析食品感官质量控制导则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算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根据水分不同,产品分为3类。3.1湿米粉3.2半干米粉3.3干米粉Q/HNYY 0001S-2022表6致病菌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25gGB478

4、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 CFU/gGB4789.10第二法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4.8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算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加工方法、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样品2kg(至少12个最小独立包装),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样备查。6.3出厂检验6.3.1每批产品应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3.2出厂检验项

5、目包括:感官、水分、酸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4型式检验6.4.1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6.4.2型式检验每6个月进行一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判定规则6.5.1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品。6.5.2检验结果中如果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6.5.3除微生物指标外的其他检验项目如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对该批次产品留样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7.1标志7.1.1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及相关的规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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