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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L 7002 S-2020 啤酒糖浆.pdf

1、Q/HL 7002S-2020220413S-20202020031120230310*Q/HL备案号:220413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3 月 10 日黄 龙 食 品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HL7002S-2020啤酒用糖浆2020-02-25 发布2020-03-09 实施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HL7002S-20201啤酒用糖浆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以玉米为原料经浸泡破碎分离洗涤得到精制淀粉乳,经酶法低度水解、液化、糖化、过滤脱色、离子交换等精制过程制成的啤酒用糖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2、,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 1353玉米GB 1886.9食品添加剂 盐酸GB 1886.20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

3、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GB 5009.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GB 5009.2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锰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01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 602化学

4、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 603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20883麦芽糖GB/T 20885葡萄糖浆Q/HL7002S-20202QB/T 2687啤酒用糖浆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该标准中啤酒用糖浆属于 QB/T2687 中啤酒用糖浆 C 型。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 原料玉米应符合G

5、B 1353的规定。4.1.2 辅料食品级盐酸应符合GB 1886.9的规定4.1.3 辅料食品级氢氧化钠应符合GB 1886.20的规定4.1.4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外观呈粘稠液体,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杂质。QB/T 2687 6.1色泽无色至浅黄色。QB/T 2687 6.1气味具有糖浆正常的气味。QB/T 2687 6.1滋味甜味温和,纯正、无酸味、无异味。QB/T 2687 6.1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干物质(固形物),%807560GB/T 20885 6.2p

6、H值5.00.5GB/T 20885 6.4DE值,%45-58GB/T 20885 6.3粗脂肪,%0.15QB/T 2687 6.2.7葡萄糖(以干物质计),%3.0-10.0QB/T 2687 6.2.6麦芽糖(以干物质计),%40.0-55.0QB/T 2687 6.2.6麦芽三糖(以干物质计),%14.0-22.0QB/T 2687 6.2.6总可发酵性糖(以干物质计),%65.0-82.0QB/T 2687 6.2.6碘反应呈阴性QB/T 2687.6.2.8Q/HL7002S-20203表 2 续 理化指标透射比,%96GB/T 20885 6.5硫酸灰分,%0.15GB/T 2

7、0883 5.10铁,mg/kg0.12GB5009.90锰,mg/kg0.12GB5009.242铜,mg/kg0.12GB5009.13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GB 5009.11总砷(以As计),mg/kg0.4GB 5009.12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5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g150GB 4789.15霉菌计数,cfu/g30GB 4789.3沙门氏菌,/25g不得检出GB 4789.4志贺氏菌,/25g不得检出GB 478

8、9.5金黄色葡萄球菌,/25g不得检出GB 4789.10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7.1.1产品出厂需经品控部成品检验处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7.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干物质、DE值、pH值、葡萄糖、麦芽糖、麦芽三糖、碘反应、透射比。7.2型式检验Q/HL7002S-20204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9、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7.4.1 槽车装产品每车必检7.4.2 桶装和槽车装产品应从液面 10cm 以下抽取样品,取样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7.4.3 槽车装产品每份取样量不应少于 2kg;桶装产品每份取样量不应少于 1kg.7.4.4 将抽取的样品混匀,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玻璃瓶中,签封,黏贴标签。一瓶送化验室进行检验,另一瓶封存备查。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

10、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购、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应由双方共同抽样后,交仲裁机构检验,以仲裁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啤酒用糖浆配料表(原料):玉米、水净含量/规格:吨/槽车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黄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公主岭市公主东大街3588号+86 431 85827752贮存条件: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清洁的库房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和含有异味的物品混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322038116453产品标准代号:Q/HLSP701SQ/HL7002S-202059包装商品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包装材料为食品级不绣钢 316 白钢:执行标准为 GB 9684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10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第 1、4 季度桶装产品不少于 1 个月,槽车装产品不少于 7 天。第 2、3 季度桶装产品不少于 15 天,槽车装产品不少于 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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