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KSE0002S-2019223804S-20192019121320221212*Q/JKSE备案号:223804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12 月 12 日吉林省凯赛尔食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JKSE0002S-2019枣夹核桃仁 22019-11-25 发布2019-12-10 实施吉林省凯赛尔食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发发布布Q/JKSE0002S-20191枣夹核桃仁 2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核桃仁为原料,枣经挑选、用水清洗、去核;核桃仁炒熟后放入枣内、包装、杀菌等工艺制成坚果与籽类制品的枣夹核桃仁 2。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2、。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
3、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
4、B/T 5835干制红枣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LY/T 1922核桃仁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JKSE0002S-20192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3.1.3核桃仁应符合 LY/T 1922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枣为深红色,核桃仁棕黄色。取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
5、线下目测色泽、形态,用口感品尝其气味。组织形态外型完整,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态。滋、气味香甜可口。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35GB 5009.3酸价(以脂肪计)(KOH),mg/g3GB 5009.22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5GB 5009.227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9GB 5009.123.5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真菌毒素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黄曲霉毒素B1,g/kg5.0GB 5009.223.6微生物限量
6、应符合表 5 的规定。Q/JKSE0002S-20193表 5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ncMM大肠菌群5210102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b25GB 4789.15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b仅适用于炒货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于籽类食品。致病菌限量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
7、)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大肠菌群、霉菌。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产品抽
8、样在成品库中抽取,每批产品随机抽取 10 袋,做为检样。致病菌抽样按 GB 4789.1。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Q/JKSE0002S-20194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留一次检验不合格则为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枣夹核桃仁 2配料表:枣、核桃仁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省凯赛尔
9、食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公主岭市大岭镇南道村四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见包装封口处贮存条件:干燥阴凉通风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KSE0002S-2019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2002千焦(kJ)24%蛋白质5.0克(g)8%脂肪18.0克(g)30%碳水化合物52.0克(g)17%钠18毫克(mg)1%8包装包装袋选用复合塑料袋,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运输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货物混放、混装。运输中防止挤压、日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10贮存产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同储,堆放高度适宜,堆放位置距地面和墙为 10cm。11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贮运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