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模板标记勿删Q/JLZKQ/JLZK0005S-2022复合膳食纤维(固体饮料)2022-12-24 发布2022-12-25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中科特殊食品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中科特殊食品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Q/JLZK0005S-2022225054S-20222023 01122026 0111Q/JLZK0005S-20221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由吉林省中科特殊食品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中科特殊食品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次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晓兵、王可Q/JLZK
2、0005S-20222复合膳食纤维(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菊粉为主要原料,添加聚葡萄糖、低聚木糖,经混合、分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复合膳食纤维(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为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
3、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55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
4、加剂 聚葡萄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的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公告 2009 年第 5 号新资源食品 菊粉卫生部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 9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第 20 号)低聚木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JLZK0005S-20223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
5、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菊粉应符合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告 2009 年第 5 号的规定,菊粉食用量15g/天。3.1.2聚葡萄糖应符合 GB 25541 的规定。3.1.3低聚木糖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 9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第 20 号)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白色至乳白色取试样适量,搅拌均匀后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状态、杂质。用鼻鉴别其气味,用舌尖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粉末均匀,无结块滋、气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气
6、和滋味,无其它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GB 500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JLZK0005S-20224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MPN/100g5210102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
7、B 4789.4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聚葡萄糖甜味剂按生产需求添加GB 25541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
8、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Q/JLZK0005S-20225抽样按表 6 规定。表 6抽样数批量/盒或瓶或袋样品量/盒或瓶或袋15003501100051000以上10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
9、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复合膳食纤维(固体饮料)配料表:菊粉、聚葡萄糖、低聚木糖净含量/规格:按照实际生产规格制定生产企业:生产地址:委托企业:吉林省中科特殊食品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证大立方大厦1号楼1702-67室联系方式:0431-80745986生产日期:见喷码处保质期:24个月贮存条件:密封,请置于避光,常温干燥处食品生
10、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ZK 0005S产品类别:固体饮料产地:吉林省长春市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821 千焦(kJ)10%蛋白质0 克(g)0%脂肪0 克(g)0%碳水化合物5.0 克(g)2%膳食纤维92 克(g)368%钠50 毫克(mg)3%Q/JLZK0005S-202268包装产品小包装为塑料与铝箔复合膜包装,应符合GB/T 28118规定;或玻璃瓶包装,应符合GB 4806.5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