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晃县龙大食品加工厂企业标准Q/HXLD 0001S-2019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米粉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案号:451635-1P。备案有效期:叁年备案起止日期1年月日至年月日2019-06-29发布2019-08-29实施新晃县龙大食品加工厂发布Q/HXLD 0001S-2019米粉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米粉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水为主要原料,食用玉米淀粉为辅料,经除杂、清洗、粉碎、搅拌、熟制成型、老化、搓粉、干燥或不干燥、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米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
2、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根据水分不同,产品分为3类。3.1湿米粉3.2半干米粉3.3干米粉4要求4.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