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s Q/JXSP 厂曲容县锦香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XSP 0002S-2022 沙田袖腊肠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I 451417 S-2022 丝塑里理过on 2022一,0一15发布 i1 t;2022一11一10实施 广西容县锦香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JXSP 0002S-2022 月!曰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上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订。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容县锦香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
2、主要起草人:曾防明。本文件于2022年10月15日发布,2022年11月10日实施。草。沪尸奏瞬丫、叭知队扛二 V、Q/JXSP 0002S一一2022 沙田袖腊肠 本文件规定了沙田袖腊肠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鲜(冻)猪肉为主要原料,经解冻或不解冻、清洗、修整分割等前处理,添加沙田袖果皮、食用盐、生抽、白酒、白砂糖、香辛料为辅料,经预处理、配料腌制、灌肠、晾干(或烘干)、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非即食沙田抽腊肠。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3、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GB 27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 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食品安全
4、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隔的测定 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T 5461食用盐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了81.3米香型白酒 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围 范 3 术语和定义 0/JXSP 0002S-
5、2022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要求 4 原辅料要求 4川 猪肉 应符合GB 2707、GB31650的规定。4.,.2 沙田袖果皮 应新鲜、无霉变、劣变、无虫蛀,滋味和气味正常,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 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1.3 食用盐 应符合GB/T 5461、GB 2721的规定。4.1.4 生抽 应符合GB 2717的规定。4.1.5 白酒 应符合GB/T 10781.3的规定。4.,.6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4.,.7 香辛料 应符合GB/I 15691.GB 2762.GB 2763的规定 4.1.8 加工
6、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4.2 感观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感观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无虱液、无霉点 滋味与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无异味、无酸败味 组织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性状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尸次举产 4.3 理化指标 Q/JXSP 0002S-2022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日 要 求 水分(g/lOOg)毛 25 食盐(以NaC!计)/(g/lOOg)8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lOOg)蕊 0.5 铅(以pb计)/(mg/kg)毛 0.4 福(以Cd汁)/(mg/kg)延 0.1 总石申(以As计)/
7、(mg/kg)(0.5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了62的规定 兽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7 检验方法 7.1 感观要求 7川 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于明亮处观测其色泽、杂质和组织状态,按产品包装上标示的食用方法处理后,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7.2 理化指标 7.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7.2.2 食盐 按GB 5009.44规定的方法测定。7.2.3 过氧化值 按
8、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7忿4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7.2.5 镐*工a 目 0/JXSP 0002S-2022 按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7.2.6 总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7.2.7 其他污染物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7.2.8 兽药残留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规定的方法。又3 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8 检验规则 8.1 批组 以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8.2 抽样 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一份检测!一份备
9、检。8.3 出厂检验 8.3.1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8.3.2 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食盐、过氧化值。8.4 型式检验 8.4.1 正常生产每年应进行两次型式检验。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一一停产两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一一关键工艺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一一产品出厂检验结果有较大波动时;一一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8.4.2 型式检验项目为4.2、4.3和5.2所规定的项目。8.5 判定规则 8.5,全部检验项目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8.5.2 检验结果若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重新从该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
10、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如果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 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4 O/JXSP 0002S-2022 91 标签、标志 9.1.1 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应标注食用方式。9,2 产品运输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外箱还应标注贮存条件。9.2 包装 9.2.1 产品预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异味,并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规定的要求。9.2.2 净含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9.3 运输 运输设备应洁净卫生,不应与散发强烈气味或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不清洁物品混合装运。运输途中要求达到防雨、防湿、防潮和防热。装卸时应轻拿轻放。9.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良好、卫生安全的场所,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晒、防雨等设施。应离地离墙存放,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同处 贮存。9.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产品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条件下,常温下保质期为 6个月,0以下贮存保质期为9个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