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Q/TFT鄂州天飞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FT 0018S2022天飞堂牌鹿参能耐膏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能量类耐力类)2022-12-01 发布2022-12-10 实施鄂鄂州州天天飞飞堂堂生生物物科科技技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Q/TFT 0018S-2022I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由鄂州天飞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鄂州天飞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建斌、刘海宏、汪伟雄。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2022年12
2、月。Q/TFT 0018S-20222天飞堂牌鹿参能耐膏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能量类耐力类)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天飞堂牌鹿参能耐膏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能量类耐力类)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果葡糖浆、蜂蜜、人参(人工种植)、桑椹、枸杞、肉桂、养殖梅花鹿鹿鞭、养殖梅花鹿鹿血、海参、牡蛎、黄精、杜仲雄花、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维生素 B6、左旋肉碱、咖啡因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黄原胶、柠檬酸、山梨酸钾、食用香精,经过混合、溶解、配制、过滤、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能量类 耐力类)天飞堂牌鹿参能耐
3、膏。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1903.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左旋肉碱(L-肉碱)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
4、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
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Q/TFT 0018S-20223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1 的测定GB 5009.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 食品中维生素 B2 的测定GB 5009.1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GB 5009.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6 的测定GB 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pH 值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34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47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1(盐酸硫胺)GB 1475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
7、2(核黄素)GB 1475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6(盐酸吡哆醇)GB 14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咖啡因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20882.4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 4 部分:果葡糖浆GB 24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
8、料通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16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DB22/T 1143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梅花鹿鹿鞭、鹿血YBB00032004国家药用包装容器(材料)标准 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瓶YBB00222004国家药用包装容器(材料)标准 口服制剂用硅橡胶胶塞、垫片YBB00382003国家药用包装容器(材料)标准 口服液瓶用撕拉铝盖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人参(人工种植)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2012 年第 17 号)杜仲雄花 卫生部关于批准壳寡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卫生部 2014 年第 6号)中
9、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3技术要求3.1 基本要求3.1.1 不得添加任何非食用的原料。3.1.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1.3 所使用的食品原料中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3.1.4 所使用的食品原料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Q/TFT 0018S-202243.1.5 不得釆用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不合理的加工工艺。3.1.6 所使用的食品原料中农药残留应符合 GB 2763 的规
10、定。3.2 原辅料要求3.2.1 果葡糖浆:应符合 GB/T 20882.4 的规定。3.2.2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2.3 桑椹、枸杞、肉桂、牡蛎、黄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规定。3.2.4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 2012 年第 17 号)的规定。3.2.5 养殖梅花鹿鹿鞭、养殖梅花鹿鹿血:应符合 DB22/T 1143-2020 的规定。3.2.6 海参:应符合 GB 31602 的规定。3.2.7 杜仲雄花: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壳寡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卫生部 2014年第 6 号)的规
11、定。3.2.8 维生素 B1:应符合 B1、GB 14751 的规定。3.2.9 维生素 B2:应符合 B2、GB 14752 的规定。3.2.10 维生素 B6:应符合 GB 14753 的规定。3.2.11 左旋肉碱:应符合 GB 1903.13 的规定。3.2.12 咖啡因:应符合 GB 14758 的规定。3.2.13 黄原胶:应符合 GB 1886.41 的规定。3.2.14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2.15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2.16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2.17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
12、749 的规定。3.3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深褐色滋味、气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异嗅组织形态膏状体、状态均匀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标pH 值4.06.0可溶性固形物,%9.0能量 kJ/100g150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占产品总能量的比例/%60蛋白质 a/(g/100g)4脂肪/(g/100g)1.5左旋肉碱(L-肉碱)g/100g2.5 5咖啡因,mg/100g50250Q/TFT 0018S-202253.5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微生物指标项目釆样方案及限
13、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5104大肠菌群/(CFU/g)5210102霉菌/(CFU/g)50沙门氏菌500/25mL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100釆样方案按GB 4789.1执行。3.6 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4试验方法4.1 感官检验取约5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于无色透明的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外来异物。饮料浓浆按产品标签标示的冲调方法稀释后进行检测。4.2 理化检验4.2.1 pH值:按GB 5009.237规定方法检验。
14、4.2.2 可溶性固形物:按GB/T 12143规定方法检验。4.2.3 蛋白质:按GB 5009.5规定方法检验。4.2.4 六六六、滴滴涕:按 GB/T 5009.19 规定方法检验。4.2.5脂肪:按GB 5009.6规定方法检验。4.2.6 葡萄糖、蔗糖、麦芽糖:按GB 5009.8规定方法检验。4.2.7 左旋肉碱:按GB 29989规定方法检验。4.2.8 咖啡因:按GB 5009.139规定方法检验。4.2.9 维生素B1:按GB 5009.84规定方法检验。4.2.10 维生素B2:按GB 5009.85规定方法检验。维生素 B1,mg/100g0.510维生素 B2,mg/1
15、00g0.55维生素 B6,mg/100g0.55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kg0.5总砷(以 As 计)/(mg/kg)0.18铅(以 Pb 计)/(mg/kg)0.05六六六,mg/kg0.2滴滴涕,mg/kg0.2Q/TFT 0018S-202264.2.11 维生素B6:按GB 5009.154规定方法检验。4.2.12 山梨酸钾:按GB 5009.28规定方法检验4.2.13 总砷: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检验。4.2.14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检验4.3 微生物检验4.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4.3.2 大肠菌群:按GB 47
16、89.3规定的方法测定。4.3.3 霉菌: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4.3.4 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4.3.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平板计数法测定。4.4 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 原辅料检验原辅料入库需经本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或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入库。5.2 出厂检验5.2.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5.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Ph值、可溶性固形物、碳水化合物、能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标签。5.3 型式检验5.3.1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当原料来源、设备、工艺有改变时;b)停产3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5.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5.4 组批以同批原料、同一配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5.5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5.5.1 出厂检验每次在每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0瓶的成品进行检测,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