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ZMDN漳 州 市 闽 丹 农 蛋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ZMDN 0001S2022咸蛋清2022-08-01 发布2022-09-01 实施漳州市闽丹农蛋业有限公司发布Q/ZMDN 0001S2022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水分、蛋白质、氯化物)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污染物限量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制订,且铅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于 2
2、022 年 08 月 01 日发布。本标准漳州市闽丹农蛋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漳州市闽丹农蛋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燕玲、庄聪明。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MDN 0001S20221咸蛋清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咸蛋清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清洁带壳生咸蛋为原料,经破壳、分离蛋黄、过滤、包装而成的非即食咸蛋清。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3、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4、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5009 蛋制品生产管理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咸蛋:应符合 GB 2749 的要求。3.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MDN 0001S2022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
5、的色泽滋味与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呈均匀液体状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85蛋白质,g/100g8.0氯化物,g/100g60.0铅(以 Pb 计),mg/kg0.2镉(以 Cd 计),mg/kg0.053.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
6、合GB 14881、GB/T 25009 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和形态,闻其气味、尝其滋味。5.2理化检验5.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蛋白质:按 GB 5009.5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氯化物:按 GB 5009.44 规定的方法测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MDN 0001S202235.2.4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5镉: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5.3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检验规则6.1
7、组批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6.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6.3抽样从同一组批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随机抽取 10 个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 份用于检验,1 份留样备查。6.4产品检验6.4.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6.4.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
8、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判定规则6.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文件时,可从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签和标志产品预包装标签和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要求。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MDN 0001S202247.2包装包装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7.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7.5保质期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