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s Q/XLSP 广西兴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LSP 000 1S-2022:调制杂粮蔬菜干米粉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451529 S-2022 有效期至汤27年!月去冥日 2022一10-20发布?咦产 r“带二一、?2022一11一30实施?c7i Q/XLSP 0001 S-2022 前 古口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制定。本标准按GB/I 1.1-2020规定的格式编制。请注意本文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广西兴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
2、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瑞辉、方跃军。本标准于2022年10月20日发布,2022年11月30日实施。1 Q/XLSP 0001 S-2022 调制杂粮蔬菜干米粉 本标准规定了调制杂粮蔬菜干米粉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大米()55%)为主要原料,大米经除杂、清洗、浸泡、磨浆、过滤、添加蔬菜汁(以莲藕、马铃薯、红薯、南瓜、红萝卜中的一种为原料,经清洗、破碎打浆、过滤制得)或杂粮类(玉米粉、高粱粉、绿豆粉、葛根粉、淮山粉、香芋粉中的一种),经和浆、熟制、挤压成型、剪切、老化、水洗、松丝、
3、干燥、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非即食调制杂粮蔬菜干米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I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4 大米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福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I 10463 玉米粉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围 汇 2 Q/XLSP 000IS-2022 GB/T 30637 食用葛根粉 LS/T 3104 甘薯(地瓜、红薯、白薯、红茗、番薯)LS/T 3106 马铃薯(土豆、洋芋)NY/I 493 胡萝卜 NY/I 747 绿色食品瓜类蔬菜 NY/T 1583莲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
6、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产品分类 按所使用的原料不同,产品可分为若干个类别,具体产品名称及配料以产品标签标注为准。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大米 应符合GB/T 1354的要求,其中碎米和不完善粒指标不作要求。5.1.2 玉米粉 应符合GB/T 10463的规定。5.1.3 葛根粉 应符合GB/T 30637的规定。5.1.4 绿豆粉、高粱粉、淮山粉、香芋粉 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其生产企业应获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资质。5.,.5 莲藕 应符合NY/I 1583.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5.,.6 马铃薯 应符合LS/T 3106、GB 276
7、1、GB 2762、GB 2763的规定。5.1.7 红薯 应符合LS/T 3104、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5.1.8 南瓜 3 QIXLSP 0O01S-2O22 应符合NY/I 747.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5.1.9 红萝卜 应符合NY/T 493.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5.1.10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色泽,均匀一致,无霉斑 组织形态 条状,粗细基本均匀,无并条 滋味与气味 具有产品
8、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霉味及其他异味,熟制后口感有滑爽、柔韧感 杂?质 无杂质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lOOg)?毛 16.0 酸度b/(了)?毛 1.2 灰分(g/lOOg)?毛 0.6 铅(以Pb计)/(mg/kg)?(0.2 无机砷(以As计)/(mg/kg)?毛 0.2 锅(以Cd计)/(mg/kg)?延 0.2 总汞(以Hg计)/(mg/kg)?毛 0.02 铬(以Cr计)/(mg/kg)?赓 0.8 黄曲霉毒素Bi/(ug/kg)?(5.0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其他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9、。T表示以1 O.Og试样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困aOH):0.1 mol/L的体积数(毫升)。5.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指?标 霉菌/(CFU/g)1 000 4 Q/XLSP 000IS-2022 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有关规定。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8 检验方法 8.1 感官要求 取50g样品置于洁净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正常视力观测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并在室温 下嗅其气味,按食用方法熟制后品尝其滋味。8.2 理化指标 8.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10、。8.2.2 酸度 按GB 5009.239规定的方法测定。8.2.3 灰分 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8.2.4 无机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8.2.5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8.2.6 镐 按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8.2.7 总汞其他真菌毒素 按GB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8.2.8 铬 按GB 5009.123规定的方法测定。8.2.9 黄曲霉毒素B1 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5 Q/XLSP 0001S-2022 8.2.10 其他污染物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8.2.11 其他真菌霉素 按G
11、B 2761规定的方法测定。3 微生物限量(霉菌)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执行。8.4 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检验规则 9.1 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配方、同一条生产线在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92 抽样 抽样基数不少于50kg,每批次抽取6个独立包装样品(总质量不少于5kg)。所抽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一份备查。9.3 出厂检验 3.1 每批产品均应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9.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酸度、灰分。94 型式检验 9.4.1 型式检验在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
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材料、设备或工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停产半年以上,重新开始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检验时。9.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4.2、4.3、4.4和5规定的项目。95 判定规则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微生物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除微生物项目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加倍抽样复检,若复检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若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10 标签、标
13、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6 Q/XLSP 0001S-2022 10.1 标签、标志 10.1.1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且应标注大米占比量。10.1.2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I 191的规定。10.2 包装 10.2.1 产品预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异味,防透水性好,并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规定的要求。10.2.2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0.3 运输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无其他强烈刺激味;运输时,不得受潮。产品在运输中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得与有害、有腐蚀性、有毒物品混装、混运,避免日晒雨淋。运输时,应注意防止剧烈震动,轻拿轻放,不得直接钩、扎包装袋。10.4 贮存 10.4.1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清洁、防潮、防晒、防虫、防鼠的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有污染的物品混贮。10.4.2 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墙面或地面,离地面、墙面间的距离应大于15cm,堆码高度以能抗挤压和提取方便为宜。10.5 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的贮运规定。产品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条件下,产品常温下保质期为3个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