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6 ,大小:603.63KB ,
资源ID:2664003      下载积分:2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nwk.com/docdown/266400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QZHLL 0004 S-2022 益智仁莲子代用茶.pdf)为本站会员(la****1)主动上传,蜗牛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蜗牛文库(发送邮件至admin@wnwk.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QZHLL 0004 S-2022 益智仁莲子代用茶.pdf

1、 2022-12-07 发布 2022-12-30 实施 Q/ZHLL 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ZHLL 0004S-2022 益智仁莲子代用茶 珠海市理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理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发布 备案号:44040005S-2023备案日期:2023年01月10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ZHLL 0004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ZHLL 0004S-2022,标准备案号44040087S-2022。本标准与Q/ZHLL 0004S-2022,标准备案

2、号44040087S-2022相比,作了一下修改:规范标准书写格式;补全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由珠海市理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珠海市理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江陵。本标准于2022年06月06日首次发布,于2022年8月第一次作出修订,于2022年12月第二次作出修订。Q/ZHLL 0004S-2022 1 益智仁莲子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益智仁莲子代用茶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益智仁、莲子、麦芽、酸枣仁、淡竹叶为原料,经选料、粉碎、混合、灭菌、包装而成的益智仁莲子代用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3、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4、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0335.3 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卡纸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

5、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1504 莲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Q/ZHLL 0004S-2022 2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益智仁、麦芽、酸枣仁、淡竹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 莲子应符合 NY/T 1504 的规定。3.1.4 所使用的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

6、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性状 粗粉或不规则状,无劣变,无明显病虫害伤害痕迹 取本品40g,将内容物倒入白瓷盘中,在室内自然光下观察其性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然后以温开水冲调,品尝其滋味 色泽 具有产品固有的色泽 气味、滋味 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13.0 灰分/%8.0 水浸出物/%34.0 总砷(以As计)/(mg/kg)0.3 铅(以Pb计)/(mg/kg)1.8 六六六总量/(mg/kg)0.2 滴滴涕总量/(mg/kg)0.

7、2 注: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其他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3.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Q/ZHLL 0004S-2022 3 5 检验方法 5.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 灰分 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5.3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 规定的方法测定。5.4 总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5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6 六六六总量 按GB/T 50

8、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5.7 滴滴涕总量 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5.8 净含量允许偏差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6.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应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应批批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灰分、水浸出物、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6.4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企业质检部门按原辅料质量标准要求检验,检验结果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Q/ZHLL 0004S-2022

9、4 6.5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主要原辅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6 判定规则 6.6.1 检验判定和复检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定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从同批产品再次随机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6.6.2 在保质期内,当供

10、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共同协商选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判定。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 标志、标签 7.1.1 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 GB/T 191 标准执行。7.1.2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要求。7.2 包装 7.2.1 产品内包装用材料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7.2.2 运输外包装用的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装、混运。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必须有防鼠台,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距离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7.5 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