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ZZZL 漳 州 市 兆 隆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ZZZL 0001S-2022 谷物和杂粮罐头 2022-07-06 发布 2022-08-02 实施 漳州市兆隆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ZZZL 0001S2022 I 前 言 谷物和杂粮罐头是以谷类和(或)杂粮的一种或几种、水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奇亚籽、食盐、食糖、果葡糖浆、赤藓糖醇、三氯蔗糖、木糖醇、D-异抗坏血酸钠等国家规定可作为普通食品使用的辅料、食品添加剂,经浸泡、预煮或不预煮、挑选、装罐、加汤水、密封、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为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卫生指标按GB 7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 罐头食品 中的规定执行,污染物指标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其中铅严于国家标准中的限量要求。本标准由漳州市兆隆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漳州市兆隆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卿珊。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ZL 0001S2022 1 谷物和杂粮罐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谷物和杂粮罐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谷物和杂粮类罐头是以谷类和(或)杂粮的一种或几种、水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奇亚籽、食盐、食糖、果葡糖浆、赤藓糖醇、三氯蔗糖
3、、木糖醇、D-异抗坏血酸钠等国家规定可作为普通食品使用的辅料、食品添加剂,经浸泡、预煮或不预煮、挑选、装罐、加汤水、密封、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88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
4、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4251 罐头食品金属容器通用技术要求 GB/T 20882 果葡糖浆 G
5、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T 4594 玻璃容器 食品罐头瓶 QB/T 4631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ZL 0001S2022 2 3 产品分类:按产品风味分为:原味谷物和杂粮罐头:不添加甜味或咸味调味料,保持谷物和杂粮原有
6、风味的罐头。甜味谷物和杂粮罐头:添加食糖、果葡糖浆等甜味料或甜味剂制成的甜味谷物和杂粮罐头。咸味谷物和杂粮罐头:添加食盐、香辛料等调味料制成的咸味谷物和杂粮罐头。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材料 4.1.1 谷物和杂粮原料:应符合 GB 2715 的要求。4.1.2 奇亚籽:奇亚籽原料呈椭圆形,籽粒饱满、表面光滑、颜色从米黄色到深咖啡色、表面带有大理石纹脉络线,其它应符合GB 2715的要求。4.1.3 食糖:应符合 GB/T 13104 的要求。4.1.4 果葡糖浆:应符合 GB/T 20882 的要求。4.1.5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要求。4.1.6 水:应符合 GB/T
7、5749 的要求。4.1.7 赤藓糖醇:应符合 GB 26404 的要求。4.1.8 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要求。4.1.9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要求。4.1.10 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 GB 1886.28 的要求。4.1.11 其他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4.2 感官指标 4.2.1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粘稠稍有光泽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呈软糥状,黏稠适度,允许有结块和分层现象 杂 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4.3 理
8、化指标 4.3.1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ZL 0001S2022 3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原味谷物和杂粮罐头 甜味谷物和杂粮罐头 咸味谷物和杂粮罐头 固形物含量,%45 15 50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32/氯化钠含量,%/2.0 铅(Pb),mg/kg 0.16 a锡(Sn),mg/kg 250 其他污染物 按 GB 2762 执行 a 仅限于采用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产品 4.3.2 净含量 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4.4 微
9、生物指标 应符合GB 7098的规定。4.5 食品添加剂 4.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0的要求。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和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 10786中规定的方法检验。5.2 氯化钠含量 按GB 5009.44规定的方法测定氯化物的含量(以Cl-计),并按式(1)计算氯化钠含量:?=?.?.?(1)式中:X 试样中氯化钠的含量,%;X1 试样中氯化物的含量(以Cl-计),%。5.3 铅 按GB 5009.12中规定的方法检
10、验。5.4 锡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ZL 0001S2022 4 按GB 5009.16中规定的方法检验。5.5 其他污染物 按GB 2762中的规定执行。5.6 微生物指标 按GB 4789.26中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 按QB/T 100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执行。其中感官指标、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可溶性固形物、氯化钠含量及微生物指标为每批必检项目。7 标签、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7.1 标签 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有关规定。7.2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应符合QB/T 4631的有关规定。8 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保质期为3年。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