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XLCC 福 建 省 安 溪 县 祥 兰 茶 厂 企 业 标 准 Q/XLCC 0001S2019 调味茶 2019-03-20 发布 2019-04-20 实施 福建省安溪县祥兰茶厂 发 布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LCC 0001S2019 I 前 言 本公司生产的调味茶,由于目前没有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保证产品质量,更好地组织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的规定执行。本标准由福建省安溪县祥兰茶厂提
2、出。本标准由福建省安溪县祥兰茶厂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安溪县祥兰茶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清乐。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LCC 0001S2019 1 调味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为主要原料,以菊花、百合、玫瑰花(重瓣红玫瑰)、葛根、丹凤牡丹花、柠檬、甜橙、金桔、橘皮、大麦、杭白菊、罗汉果、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枸杞子、蓝莓、水蜜桃、黃桃、木瓜、梅子、苹果、猕猴桃、葡萄干、甘草、龙眼肉、玛咖粉、荔枝、
3、肉桂、蛹虫草、决明子、桑叶、蒲公英、金银花、苦瓜、红枣、黄精、山楂、桂花、玫瑰茄、荷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经过拣剔、破碎或不破碎、拼配、烘干或不烘干、包装而制成的调味茶系列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
4、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76 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 GB 5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13738.1 红茶 笫1部分:红碎茶 GB/T 13738.2 红茶 第2部分:工夫红茶 GB/T 13738.3 红茶 第3部分:小种红茶 GB/T 14456.1 绿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LCC 0001S2019 2 GB/T 14456.2 绿茶 第2部分:大叶种绿茶 GB/T 14456.3
6、绿茶 第3部分:中小叶种绿茶 GB/T 14456.4 绿茶 第4部分:珠茶 GB/T 14456.5 绿茶 第5部分:眉茶 GB/T 14456.6 绿茶 第6部分:蒸青茶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 18862 地理标志产品 杭白菊 GB/T 22291 白茶 GB/T 23204 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9370 柠檬 DB35/T 943 地理标志产品 福建乌龙茶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
7、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 779 普洱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关于将油菜花粉等食品新资源列为普通食品管理的公告(2004年 第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 第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 第1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
8、公告(2012 年 第 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计委)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 第1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计委)关于牛蒡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卫食品函20138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计委)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1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3 产品分类 产品根据使用的茶叶品种和辅料不同分类。3.1 普洱茶系列 以普洱茶为主要原料,以菊花、甜橙、金桔、
9、玫瑰花(重瓣红玫瑰)、丹凤牡丹花、橘皮、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枸杞子、蓝莓、水蜜桃、黃桃、木瓜、梅子、苹果、猕猴桃、葡萄干、甘草、龙眼肉、玛咖粉、荔枝、肉桂、蛹虫草、决明子、桑叶、蒲公英、金银花、苦瓜、红枣、黄精、山楂、桂花、玫瑰茄、荷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3.2 绿茶系列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LCC 0001S2019 3 以绿茶为主要原料,以百合、菊花、柠檬、甜橙、金桔、丹凤牡丹花、橘皮、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枸杞子、蓝莓、水蜜桃、黃桃、木瓜、梅子、苹果、猕猴桃、葡萄干、甘草、龙眼肉、玛咖粉、荔枝、肉桂、蛹虫草、决明子、桑叶、蒲公英、金银花、
10、苦瓜、红枣、黄精、山楂、桂花、玫瑰茄、荷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3.3 红茶系列 以红茶为主要原料,以柠檬、玫瑰花(重瓣红玫瑰)、菊花、大麦、甜橙、金桔、丹凤牡丹花、橘皮、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枸杞子、蓝莓、水蜜桃、黃桃、木瓜、梅子、苹果、猕猴桃、葡萄干、甘草、龙眼肉、玛咖粉、荔枝、肉桂、蛹虫草、桑叶、蒲公英、金银花、苦瓜、红枣、黄精、山楂、桂花、决明子、玫瑰茄、荷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3.4 白茶系列 以白茶为主要原料,以百合、菊花、柠檬、甜橙、金桔、丹凤牡丹花、橘皮、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枸杞子、蓝莓、水蜜桃、黃桃、木瓜、梅子、苹果、猕猴桃、葡萄干、甘草、龙眼肉、玛咖粉、荔枝、肉
11、桂、蛹虫草、桑叶、蒲公英、金银花、苦瓜、红枣、黄精、山楂、桂花、决明子、玫瑰茄、荷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3.5 乌龙茶系列 以乌龙茶为主要原料,以菊花、葛根、杭白菊、罗汉果、甜橙、金桔、玫瑰花(重瓣红玫瑰)、丹凤牡丹花、橘皮、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枸杞子、蓝莓、水蜜桃、黃桃、木瓜、梅子、苹果、猕猴桃、葡萄干、甘草、龙眼肉、玛咖粉、荔枝、肉桂、蛹虫草、桑叶、蒲公英、金银花、苦瓜、红枣、黄精、山楂、桂花、决明子、荷叶、玫瑰茄、柠檬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甜橙、金桔、蓝莓、荔枝、苦瓜、水蜜桃、黃桃、木瓜、梅子、苹果、猕猴桃应无霉变、无虫蛀、无污染并符合
12、 GB 2762、GB 2763 或相关食品标准的规定。4.1.2 桂花应新鲜、清洁、无杂物,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1.3 大麦应无虫蛀、无霉变,并符合 GB 2715、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1.4 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4.1.5 红茶应符合 GB/T 13738.1、GB/T 13738.2、GB/T 13738.3 的规定。4.1.6 绿茶应符合 GB/T 14456.1、GB/T 14456.2、GB/T 14456.3、GB/T 14456.4、GB/T 14456.5、GB/T 14456.6 的规定。4.1.7
13、 葡萄干应符合 GB 16325 的规定。4.1.8 杭白菊应符合 GB/T 18862 的规定。4.1.9 白茶应符合 GB/T 22291 的规定。4.1.10 柠檬应符合 GB/T 29370 的规定。4.1.11 乌龙茶应符合 DB35/T 943 的规定。4.1.12 普洱茶应符合 NY/T 779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LCC 0001S2019 4 4.1.13 菊花、百合、葛根、橘皮、罗汉果、枸杞子、甘草、龙眼肉、肉桂、决明子、桑叶、蒲公英、金银花、黄精、山楂、荷叶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卫法监发200251 号)及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4.1.14 玫瑰茄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04 年 第 17 号)的规定。4.1.15 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0 年第 3 号)的规定。4.1.16 玛咖粉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1 年 13 号)的规定。4.1.17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公告(2012 年第 17 号)的规定。4.1.18 丹凤牡丹花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计委)公告(2013 年第 10 号)的规定。4.1.19 牛蒡根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15、原卫计委)批复(国卫食品函201383 号)的规定。4.1.20 蛹虫草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计委)公告(2014 年第 10 号)的规定。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外观性状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性状、无霉变 色泽与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和气味,无霉味,无异味 汤 色 冲泡后具有该产品所应有的汤色 杂 质 正常视力观察无可见的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15.0 总灰分/(g/100g)8.0 铅(以 Pb 计)/(mg/kg)3.0 六六六/(mg
16、/kg)0.2 滴滴涕/(mg/kg)0.2 三氯杀螨醇/(mg/kg)0.2 氰戊菊酯/(mg/kg)0.1 乙酰甲胺磷/(mg/kg)0.1 杀螟硫磷a/(mg/kg)0.5 展青霉素b/(g/kg)50 黄曲霉毒素 B1c/(g/kg)5.0 a 为临时限量。b 仅限有添加山楂、苹果的产品。c 仅限有添加大麦的产品。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LCC 0001S2019 5 4.4 其他农药残留限量 其他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5 食品添加剂 4.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取适量样品打开包装,置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外观形状及色泽、组织形态,嗅闻气味,另取适量样品置于杯中,注入适量水冲泡后,评定汤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