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号:QB64/0072S-2021Q/NXJJ 宁夏香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NXJJ 0001S2021 红宝牌枸杞汁 2021-02-23 发布 2021-02-23 实施 宁夏香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 布 Q/NXJJ 0001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卫生指标参考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确定。本标准由宁夏香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等同适用于宁夏香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指定委托加工的企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振华、邱佳 本标准有效
2、期五年。Q/NXJJ 0001S2021 1 红宝牌枸杞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宝牌枸杞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枸杞、柠檬酸、甜菊糖、黄原胶、为D-异抗坏血酸钠、纯化水为主要原料,经清洗、榨汁、过滤、调配、均质、灌装、灭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具有缓解体力疲劳和增强免疫力功能的红宝牌枸杞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
3、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
4、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
5、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Q/NXJJ 0001S2021 2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2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 GB/T 10468 水果和蔬菜产品pH值的测定方法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67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卫生规范 NY/T 10
6、51 绿色食品 枸杞及枸杞制品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王亚光著)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原卫生部卫监发(1996)第38号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鲜枸杞:应符合 NY/T 1051 的要求。3.1.2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3 甜菊糖:应符合 GB 8270 的规定。3.1.4 黄原胶:应符合 GB 8270 的规定。3.1.5 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 GB 188
7、6.28 的规定。3.1.6 纯化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橙黄色至橙红色 GB 16740 滋味和味 具有鲜枸杞应有的香气、滋味,口感纯正、清爽、酸甜适口、无异味 性状 浑浊度均匀一致的液体,允许有少量轻摇易散沉淀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3.3 功效成分 功效成分见表 2。表 2 功效成分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粗多糖(以葡聚糖计),mg/100mL 85 附录 A 3.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理化指标 Q/NXJJ 0001S2021 3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
8、法 可溶性固形物,(20),%3.6 GB/T 12143 pH (20)3.55.0 GB/T 10468 3.5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有害物质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总砷(以 As 计),mg/L 1.0 GB 5009.11 铅(以Pb计),mg/L 1.8 GB 5009.12 六六六,mg/L 0.2 GB/T 5009.19 滴滴涕,mg/L 0.2 GB/T 5009.19 3.6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 b 及限量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mL 1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m
9、L 0.43 GB4789.3 MPN 计数法 霉菌和酵母,CFU/mL 50 GB 4789.15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GB 4789.10 沙门氏菌 0/25g GB 4789.4 b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 执行。3.7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7405的要求。6 检验规则 6.1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
10、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Q/NXJJ 0001S2021 4 出厂检验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0瓶(袋),15瓶用于检验,5瓶留样。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并附有合格证。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功效成分、可溶性固形物、PH 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
11、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中3.23.7的全部检验项目。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保健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GB 4806.5、GB 4806.7、GB 4806.9的规定。封口严密
12、,包装牢固。7.3 运输 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防止挤压、曝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常温贮存,不得露天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或其他杂物混存。8 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Q/NXJJ 0001S2021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功效成分粗多糖含量测定方法 A.粗多糖含量测定方法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健食品中以葡聚糖为主要结构,相对分子质量在 10000 以上的水溶性粗多糖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保健食品中以葡聚糖为主要结构相对分
13、子质量在 10000 以上的水溶性粗多糖的测定。本方法最低检出浓度:5.0mg/L。本方法最佳线性范围:5.0ug/ml200ug/ml。1.2 原理 食品中相对分子质量10000 的高分子物质在 80%乙醇溶液中沉淀,与水溶液中单糖和低聚糖分离,用碱性二价铜试剂选择性的从其它高分子物质中沉淀具有葡聚糖结构的多糖,用苯酚-硫酸反应以碳水化合物形式比色测定其含量,其显色强度与水溶性粗多糖中葡聚糖的含量成正比,以此计算食品中水溶性粗多糖含量。1.3 试剂 本方法所用试剂除特殊注明外,均为分析纯;所用水为去离子水或同等纯度蒸馏水。1.3.1 乙醇溶液(80%):20ml 水中加入无水乙醇 80mL,
14、混匀。1.3.2 氢氧化钠溶液(100g/L):称取 100g 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并稀释至 1L,加入固体无水硫酸钠至饱和,备用。1.3.3 铜试剂储备液:称取 3.0gCuSO4.5H2O,30.0g 柠檬酸钠,加水溶解并稀释至 1L,混匀备用。1.3.4 铜试剂溶液:取铜储备液 50mL,加水 50mL,混匀后加入固体无水硫酸钠 12.5g 并使其溶解。临用新配。1.3.5 洗涤剂:取水 50mL,加入 10mL 铜试剂溶液,10mL 氢氧化钠溶液,混匀。1.3.6 硫酸溶液(10%):取 100mL 浓硫酸加入到 800mL 左右水中,混匀,冷却后稀释至 1L。1.3.7 苯酚溶液(50
15、g/L):称取精制苯酚 5.0g,加水溶解并稀释至 100mL,混匀。溶液置冰箱中可保存一月。1.3.8 葡聚糖标准储备液:准确称取相对分子质量 5*105 已在硫酸干燥器中干燥至恒重的葡聚糖标准品0.5000g,加水溶解,并定容至 50mL,混匀,置冰箱中保存。此溶液每毫升含 10.0mg 葡聚糖。1.3.9葡聚糖标准使用液:吸取葡聚糖标准储备液1.0mL,置于100mL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混匀,置冰箱中保存。此溶液每毫升含葡聚糖 0.10mg。Q/NXJJ 0001S2021 6 1.4 仪器 1.4.1 分光光度计 1.4.2 离心机 1.4.3 旋转混匀器 1.5 分析步骤 1.5.
16、1 标准曲线制备:精 密 吸 取 葡 聚 糖 标 准 使 用 液 0.00,0.10,0.20,0.40,0.60,0.80,1.00 mL(相 当 于 葡 聚 糖 0、0.010,0.020,0.040,0.060,0.080,0.10mg)分别置于25mL 比色管中,准确补充水至 2.0mL,加入 50g/L 苯酚溶液 1.0mL,在旋转混匀器上混匀,小心加入浓硫酸 10.0mL,于旋转混匀器上小心混匀,置沸水浴中煮沸 2min.,冷却后用分光光度计在 485nm 波长处以试剂空白溶液为参比,1cm 比色皿测定吸光度值。以葡聚糖质量为横坐标,吸光度值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1.5.2 试样处理 1.5.2.1 精密量取液体试样 50.0mL,于 90加热 2 小时,如有水分蒸发,用蒸馏水补足总体积为 50mL,过滤,取续滤液5.mL(M)并转移至50mL离心管中,加入无水乙醇20mL,混匀5min.,以5000rpm离心5min,弃去上清液。残渣用 80%乙醇溶液数毫升洗涤,离心后弃上清液,反复 34 次操作。残渣用水溶解并定容至 5.0mL(V1),混匀,供沉淀葡聚糖。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