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 苏 喜 逗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JSXD 0002S-2022 彩色糖果系列 2022-03-06 发布 2022-04-30 实施 江苏喜逗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 Q/JSXD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8 3 2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4-2 9Q/JSXD 0002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遵循了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标准中铅(以Pb计)0.4mg/L,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糖果中铅(以Pb计)0.5mg/L的规定
2、的规定。本标准由江苏喜豆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坤。本标准于2022年3月首次发布。J S Q BQ/JSXD 0002S-2022 1 彩色糖果系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彩色糖果系列的命名、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砂糖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胡萝卜素(着色剂)、柠檬黄、亮蓝、诱惑红、苋菜红、赤藓红、甜菜红、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普通法)中的一种或多种,经混合上色、成型或不成型、抛光或不抛光、称量包装而成的彩色糖果系列(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3、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GB 1886.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GB 1886.2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 GB 1886.2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47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GB 4481.
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
5、食品标签通则 GB 88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胡萝卜素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751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J S Q BQ/JSXD 0002S-2022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白砂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3.1.
6、2-胡萝卜素应符合 GB 8821 的规定。3.1.3 柠檬黄应符合 GB 4481.1 的规定。3.1.4 亮蓝应符合 GB 1886.217 的规定。3.1.5 诱惑红应符合GB 1886.222的规定。3.1.6 苋菜红应符合GB 4479.1的规定。3.1.7 赤藓红应符合GB 17512.1的规定。3.1.8 甜菜红应符合GB 1886.111的规定。3.1.9 焦糖色应符合GB 1886.64的规定。3.2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色 泽 具有本品应有色泽,色泽均匀,无异色 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
7、品置 50g,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 滋味与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具有本品应有的组织形态,手感稍有硬度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干燥失重,%12.0 GB 5009.3 总糖(以葡萄糖计),g/100g 70.0 GB 5009.8 铅(以 Pb 计),mg/L 0.4 GB 5009.12 3.4 微生物指标与试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与试验方
8、法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试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 5 2 10 102 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 J S Q BQ/JSXD 0002S-2022 3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 净含量允差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3.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检验规则 4.1 出厂检验 4.1.1 产品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9、,并附有产品合格证。4.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4.2 型式检验 4.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批量投产前;b)正常生产每半年或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原料来源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4.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 4 章除 4.1 外规定的全部内容。4.3 组批与抽样 以同一批投料、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班次的产品为一批,按1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不少于2kg),样品分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4.4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10、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其余指标如有不合格,可用备检样本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5.1 标志、标签 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5.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GB 9683的要求,包装应严密、无泄漏,运输包装采用纸箱。J S Q BQ/JSXD 0002S-2022 4 5.3 运输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有防尘、防雨设施,搬运时轻拿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5.4 贮存 产品常温贮存。库房和设施应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成品应离地隔墙,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6 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