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模板标记勿删Q/JLHZQ/JLHZ0005S-2021代替Q/JLHZ0005S-2018红参饮品2021-02-17 发布2021-02-18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 林 韩 正 人 参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吉林韩正人参有限公司 发布Q/JLHZ0005S-2021220533S-20212021 02182024 0217Q/JLHZ0005S-20211前言本标准代替 Q/JLHZ 0005S-2018红参饮品。本标准与被代替标准相比,主要的变化如下:修改了红参生长年限。Q/JLHZ0005S-20212红参饮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或 5 年生以下
2、)、水为原料,经水提浓缩、调配、过滤、灌装、杀菌、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红参饮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
3、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氏门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饮料通则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
4、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S22/024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JLHZ0005S-20213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
5、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红参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人工种植、5 年生或 5 年生以下。红参饮品 100g 产品中加入红参 28g。3.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褐色或淡褐色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组织形态液态,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红参应有的滋味,香气协调、柔和,微苦、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杂质3.3理化
6、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12.0GB/T 121433.4特征性含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特征性含量指标项目限量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3GB/T 19506 附录B3.5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GB 5009.123.6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Q/JLHZ0005S-20214表 5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霉菌/
7、(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以 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4789.10 第二法注 1: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照 GB 4789.1 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8、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人参总皂苷、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生产、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Q/JLHZ0005S-202156.4.1抽样方法在成品
9、库中,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小于200瓶(袋),随机抽取18瓶(袋),样品分为2份,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6.4.2 型式试验的样品应从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批量中随机抽取,对全项进行检测。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红参饮
10、品配料表(原料):水、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或 5 年生以下)净含量/规格:10g(或按用户需要)生产者的名称:吉林韩正人参有限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延吉市朝阳川镇仲坪村(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电话:400-808-1313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HZ0005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每件标签应明示食用方法等说明。标签上标示:红参日食用量为 3g 以内,红参饮品 100g 产品中加入红参 28g(食用量为10g/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
11、V%能量223 千焦3%蛋白质0 克0%脂肪0.7 克1%碳水化合物11.6 克4%钠19 毫克1%8包装8.1包装材料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8.2包装材料应符合GB 28118的有关规定。包装应严密。Q/JLHZ0005S-202168.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4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9运输9.1 运输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防止曝晒、雨淋。9.2 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不得重压。10贮存10.1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10.2 库房应清洁、干燥、经常通风,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冰冻,禁止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同库贮存。11保质期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