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模板标记勿删Q/JLYLQ/JLYL0006S-2021人参蚕蛾鹿鞭膏2021-10-20 发布2021-10-2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元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元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JLYL0006S-2021223872S-20212021 11022024 1101Q/JLYL0006S-20211前言1.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编写。2.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元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原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Q/JLYL0006S-20212人参蚕蛾鹿鞭膏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5 年及 5
2、年以下人工种植)、梅花鹿鹿鞭(人工驯养)、玛咖粉、雄蚕蛾、山药、枸杞、黄精、牡蛎、桑椹、覆盆子,经过原料预处理,提取浓缩成膏,与麦芽糖醇、蜂蜜、食品用香料(含瓜拉纳提取物)经熬制、分装、灭菌、包装等工艺精制而成的人参蚕蛾鹿鞭膏(其他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3、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蜂蜜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83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的限量GB 29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NY 31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鹿副产品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JLYL0006S-20213中国药典一部(2020版)山药、枸杞、黄精、牡蛎、桑椹、覆盆子国家卫生
5、计生委公告2011年第13号新食品原料玛咖粉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2年第17号新食品原料人参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人工驯养梅花鹿鹿鞭、人工驯养梅花鹿鹿血应符合 NY 317 的规定。3.1.2山药、枸杞、黄精、牡蛎、桑椹、覆盆子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2020版)的规定。3.1.3玛咖粉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3.1.4人参(人工种植五年及五年以下)应符合 DBS22/024 和国
6、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的规定,人参添加量为每 100 克本品添加人参 1 克,人参食用量3 克/天。3.1.5麦芽糖醇应符合 GB 28307 的规定。3.1.6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7食品用香料(含瓜拉纳提取物)应符合 GB 29938 的规定。3.1.8工艺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为均匀一致的棕褐色或棕红色取10g试样于白色磁盘上,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状态、杂质。另取10g,温蒸馏水冲溶,嗅其气味,品其滋味组织形态粘稠状液体滋、气味具有该品种特
7、有的滋、气味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g/100g18GB/T 12143人参总皂苷,g/100g0.01NY 317 附录 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Q/JLYL0006S-20214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g10GB 4789.3沙门氏菌,cfu/g0/25gGB 4789.4注: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照GB 478
8、9.1执行。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杆菌。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
9、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感官、理化、微生物检验抽样 3 个单包装,净含量检验抽样取 10 个单包装。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Q/JLYL0006S-20215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蚕蛾鹿鞭膏配料表(原
10、料):人参(人工种植五年及五年以下)、梅花鹿鹿鞭(人工驯养)、玛咖粉、雄蚕蛾、山药、枸杞、黄精、牡蛎、桑椹、覆盆子、麦芽糖醇、蜂蜜、食品用香料(含瓜拉纳提取物)净含量/规格:按照实际生产规格制定生产者的名称:吉林省元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铁北二路与凯旋路交汇凯悦世纪广场座 1426 室联系方式: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请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YL0006S-2021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食用量:3 克天(每 100 克本品中含人参 1 克)注意事项: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不宜与萝卜及莱菔子同时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2077 千焦25%蛋白质4.1 克7%脂肪1.2 克2%碳水化合物115.5 克39%钠158 毫克8%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食品包装用玻璃制品应符合GB 4806.5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