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模板标记勿删Q/JLZLQ/JLZL0049S-2021鹿仔膏2021-08-26 发布2021-08-27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中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中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JLZL0049S-2021223308S-20212021 09172024 0916Q/JLZL0049S-20211鹿仔膏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工驯养梅花鹿或马鹿的黑蹄仔鹿去除鹿骨外的全身酮体可食用部分包括鹿皮、鹿筋、鹿尾、鹿心、鹿肉、鹿血、鹿肾、鹿肝等其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鹿皮胶、黄精、枸杞子、肉桂、人参(人工种植 4-5 年生)、红参(人工种植 4-5 年生)、
2、大枣、红糖、蜂蜜、低聚果糖、木糖醇、麦芽糊精经配料、混合、熬制、浓缩、灌装或成型、包装而成的鹿仔膏。本品属于其他食品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
3、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88
4、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20884麦芽糊精GB/T 23528低聚果糖GB/T 26150免洗红枣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JLZL0049S-20212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 317鹿副产品NY 318人参制品QB/T 4561红糖QB/T 2142玻璃容器 含气饮料瓶QB/T 4594玻璃容器 食品罐头瓶DBS 22/024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DB22/T 1143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梅花鹿鹿茸、鹿鞭、鹿血、鹿尾、鹿胎膏、鹿筋、鹿脱
5、盘Q/JLZL0009S鹿皮胶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第一部黄精、枸杞子、肉桂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关于养殖梅花鹿副产品作为作为普通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12)8号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人工驯养梅花鹿或马鹿的黑蹄仔鹿去除鹿骨外的全身酮体可食用部分包括鹿皮、鹿筋、鹿尾、鹿心、鹿肉、鹿血、鹿肾、鹿
6、肝等鹿副产品:应符合 NY 317 和卫生部关于养殖梅花鹿副产品作为作为普通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12)8 号的规定。3.1.2人参(人工种植 4-5 年生)、红参(人工种植 4-5 年生)应符合 NY 318 和 DBS 22/024 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的规定。3.1.3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4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5大枣应符合GB/T 26150的规定。3.1.6低聚果糖应符合GB/T 23528的规定。3.1.7枸杞子、肉桂、黄精应符合中国药典 2020版第一部的规定。3.1.8蜂蜜应符合GB 149
7、63-2011的规定。3.1.9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褐色至深褐色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所述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充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黏稠的半流体或凝固膏状滋、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3.3理化指标Q/JLZL0049S-20213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50GB 5009.3人参总皂甙,0.01NY 3183.4污
8、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19000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110100GB 4789.3 第二法霉菌和酵母菌计数,CFU/g 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25g511001000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
9、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Q/JLZL0049S-20214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
10、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工艺过程内生产的,质量具有均一性的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1)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2)型式检验从入库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2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
11、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鹿仔膏配料表:鹿肉、鹿心、鹿肝、鹿皮胶、黄精、枸杞子、肉桂、红参、大枣、红糖、低聚果糖、麦芽糊精净含量/规格:依据市场调整规格制造商:吉林中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经开区机场大路 7299 号联系电话:400-846-0789生产日期:见喷码保质期:12 个月贮存条件:密闭,置阴凉干燥处,开启后需冷藏,请尽快食用产品标准代号:Q/JLZL0049S生产许可证编号
12、:SC10622010754947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每日食用量3g/天Q/JLZL0049S-20215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特别提示:本标签要是只作为标准申报用,实际情况按生产需求和国家规定标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245 千焦(kJ)15%蛋白质2.3 克(g)4%脂肪0 克(g)0%碳水化合物70 克(g)23%钠80 毫克(mg)4%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或符合 QB/T 4594 要求的玻璃瓶包装。封口严密,包装牢固。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日起,保质期为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