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6 ,大小:318.50KB ,
资源ID:2669862      下载积分:2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nwk.com/docdown/266986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QHX 0026 S-2019 腌渍蔬菜罐头.pdf)为本站会员(la****1)主动上传,蜗牛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蜗牛文库(发送邮件至admin@wnwk.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QHX 0026 S-2019 腌渍蔬菜罐头.pdf

1、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HXQ/HX 0026 S-2019代替 Q/HX 0026 S-2016腌渍蔬菜罐头2019-05-01 发布2019-05-30 实施东东莞莞市市鸿鸿兴兴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备案号:44190158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4月22日Q/HX 0026 S-2019I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是对 Q/HX 0026 S-2016 腌渍蔬菜罐头 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 Q/HX 0026 S-2016同时废止。本标准与原 Q/HX 0026 S-2016

2、 相比,主要作了如下修改:修改了适用范围;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包装、保质期要求。本标准由东莞市鸿兴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伟鸿。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HX 0026 S-2012、Q/HX 0026 S-2015、Q/HX 0026 S-2016。本标准同时适用于本企业的委托加工方,具体如下:委托加工方一:山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加工方一厂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桃村上海路。委托加工方二: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加工方二厂址:东莞市茶山镇建华路 62 区。Q/HX 0026 S-20191腌渍蔬菜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

3、腌渍蔬菜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腌渍蔬菜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饮用水、白砂糖、果葡糖浆、食醋、味精、食用盐、香辛料、冰乙酸(又名冰醋酸)、DL-苹果酸、柠檬酸、乳酸钙(仅适用于酸黄瓜产品)、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食品用香精为辅料,经脱酸或脱盐、装罐、调味、封盖、巴氏杀菌、冷却等工艺制成的腌渍蔬菜罐头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

4、标志GB 1886.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 188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钙GB 1886.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 27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

5、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GB/T 1

6、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L-苹果酸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HX 0026 S-20192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腌渍蔬菜应符合 GB 2714 的要求。3.1.2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3白砂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要求。3.1.4果葡糖浆应符合 GB

7、 15203 的要求。3.1.5食醋应符合 GB 2719 的要求。3.1.6味精应符合 GB 2720 的要求。3.1.7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3.1.8香辛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要求。3.1.9冰乙酸(又名冰醋酸)应符合 GB 1886.10 的要求。3.1.10 DL-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要求。3.1.11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要求。3.1.12 乳酸钙应符合 GB 1886.21 的要求。3.1.13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应符合 GB 1886.47 的要求。3.1.14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8、的要求。3.1.15 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和 GB 2763.1 的要求。3.2感官要求4.2.1容器应密封良好,无泄漏,无胖听。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4.2.2内容物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性状蔬菜大小应基本一致,汤汁为透明微带蔬菜本色,允许稍有浑浊,无霉变,无霉斑白膜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及滋味具有产品应有的风味,无异味,无异嗅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固形物,g/100 g40铅(以 Pb 计),mg/kg0.9亚硝酸盐(以 NaNO2计),mg/kg

9、20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3.5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6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要求Q/HX 0026 S-20193定量包装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检验按GB/T 10786进行。5.2理化指标检验5.2.1固形物按GB/T 10786进行测定。5.2.2铅按GB 5009.12进行测定。5.2.3亚硝酸盐按 GB 5009.33 进行测定。5.3 微生物检验按 GB 4789

10、.26 进行。5.4净含量检验按JJF 1070进行。6检验规则6.1原辅材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辅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出厂检验6.2.1每批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附有合格证方准出厂。6.2.2组批和抽样: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 8 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 2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2.3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固形物、亚硝酸盐和商业无菌。6.2.4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

11、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3型式检验6.3.1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更换生产设备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3.2组批和抽样: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 10 个(不含净含量抽

12、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 3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Q/HX 0026 S-201946.3.3检验项目:本标准第 3 章的全部项目和标签。6.3.4判定规则: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7.1.1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并至少应有下列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

13、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7.1.2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1.3添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的产品标签应标明“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7.2包装产品采用塑料制品或玻璃制品包装,应分别符合GB 4806.7、GB 4806.5的规定。7.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应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7.4贮存7.4.1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有防鼠、防虫设施的场所,与墙、地面间隔不少于 10 cm,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7.4.2符合上述规定的贮运条件下,玻璃制品包装的产品保质期不超过36个月,以标签标注为准。塑料制品包装的产品保质期不超过12个月,以标签标注为准。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