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HXD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HXD 0001S2019配制酒2019-01-04 发布2019-01-21 实施佛山市汇鑫德酒厂有限公司发 布备案号:44060059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3月01日Q/HXD 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本标准由佛山市汇鑫德酒厂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佛山市汇鑫德酒厂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长顺、易礼康。本标准于2019年1月首次发布。Q/HXD 0001S20191配制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配制酒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2、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酒精为酒基,选择性添加饮用水、白砂糖、蜂蜜、白兰地的其中一种或多种,选择性添加适量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焦糖色(普通法),经调配、贮存、过滤、灌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配制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3、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T 11856白兰地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1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HXD 0001S-2019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和
5、 GB 13104 要求。3.1.2焦糖色(普通法)应符合 GB 1886.64 要求。3.1.3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要求。3.1.4白兰地应符合 GB/T 11856 要求。3.1.5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要求。3.1.6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要求。3.1.7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31640 要求。3.1.8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性状澄清或有轻微浓稠液体,无明显悬浮物(食用软木塞封口的酒允许有少量软木渣,允许有少量沉淀)色泽金黄色至浅黄色滋味、气味具有配制酒
6、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臭、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酒精度a,%vol10.0总糖(以葡萄糖计),g/L300.0总酸(以柠檬酸计),g/L30.0甲醇b,g/L0.6氰化物(以 HCN 计)b,mg/L8.0铅(以Pb计),mg/L0.1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之差不得超过1%vol。指标按 100%酒精度折算。3.4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5净含量要求Q/HXD 0001S20193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895
7、1、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取一定量被测样品置品于无色透明试管中,在自然光下观察性状、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5.2理化指标5.2.1酒精度按GB 5009.225规定的方法测定。5.2.2总糖、总酸按GB/T 15038规定的方法测定。5.2.3甲醇按GB 5009.266规定的方法测定。5.2.4氰化物按GB 5009.36规定的方法测定。5.2.5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以同
8、一批原料、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工艺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应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6.3出厂检验Q/HXD 0001S-20196.3.1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酒精度为每批必检项目。6.3.2抽样方法和数量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验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进行;其它项目检验每批随机抽样取6瓶(罐),3瓶(罐)作感官要求、理化指标的检验,另3瓶(罐)留样备用。6.4型式检验6.4.1正常生产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改变原料供应商、产地,可能影响产品
9、质量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4.2检验项目为第3章的全部项目。6.5抽样方法和数量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任何一批产品中抽样。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验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进行;致病菌检验抽样每批取最小零售原包装5个,检验前要保持包装的完整,避免污染;其它项目检验随机抽样取6瓶(罐),3瓶(罐)作感官要求、理化指标的检验,另3瓶(罐)留样备用。6.6判定规则6.6.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如有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
10、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6.2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如有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7.1.1标志图形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1.2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757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7.2包装7.2.1产品用玻璃瓶包装,容器外部应保持清洁,封口应严密,无渗漏。玻璃瓶应符合 GB 4806.5 的要求;7.2.2外包装用符合 GB/T 6543 要求的瓦楞纸箱,箱体应有足够强度。7.2.3特殊包装由供需双方商定。Q/HXD 0001S201957.3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撞击,按向上标志堆放。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室内。产品堆放须离地面和墙壁15 cm以上,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其它污染的物品混杂贮存。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