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CTM0001S-2019复配调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配调料的术语及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植物油、香辛料、豆瓣、酱腌菜、豆豉、食用盐、味精、鸡精等中的几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榨菜、芽菜、黄豆酱、白砂糖等,经预处理、配制而成的调料包,配以酱料包、油料包、粉料包、干料包中的一种或几种辅料包,分料包装、复配而成的非即食复配调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
2、腌菜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神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3、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DBS50/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麻辣调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及定义3.1酱料包Q/CTM0001S-2019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酸价(以脂肪计)(KOH)/(g/g)3.5GB5009.229过氧化值(
4、以脂肪计)/(g/100g)0.25GB5009.227铅(以Pb计)/(mg/kg)0.9GB5009.12总砷(以As计)/(g/kg)0.5GB5009.11仅限于添加食用动植物油的产品。注:产品混合后检测。4.4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4.5兽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4.6食品添加剂4.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4.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4.7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P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8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检验规则5.1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产品出厂前,由公司质检部门逐批随机抽取样品,样品总量不少于1kg,样品分为2份,1份供检验用,1份供复检备用。型式检验加倍抽样。5.3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酸价、过氧化值、净含量。产品应经公司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5.4型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