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模板标记勿删Q/BLYCQ/BLYC0010S-2021人参饮料2021-04-17 发布2021-04-17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BLYC0010S-2021221492S-20212021 05102024 0509Q/BLYC0010S-20211人参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原料,加人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玛咖、蛹虫草、枸杞、红枣、芡实、佛手、金银花、槐花、蒲公英、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经稀释、调配、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植物饮料人参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
2、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沙门氏菌测定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
3、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干制红枣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8672枸杞GB 124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
4、定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325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BLYC0010S-20212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 318人参制品DBS 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5、(2014 年第 1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芡实、佛手、金银花、槐花、蒲公英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人参(人工种植 5 年生或 4 年生)应符合 DBS 22/024 中的规定,100ml 产品中添加鲜园参 1g。3.1.2蛹虫草(北虫草)应符合卫生部 2014 年第 10 号)公告的规定,100ml 产品中添加蛹虫草 1 克。3.1.3玛咖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的规定,每 100ml 产品
6、中添加 1 克。3.1.4芡实、佛手、金银花、槐花、蒲公英应符合中国药典 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3.1.5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6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3.1.7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1.8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黄色或棕色取50 mL混合均匀的被检样品于无色透明烧杯中,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色泽、组织体态、杂质;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具有淡淡的香味和甜味,无其它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7、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酸(以柠檬酸计),g/L0.2GB/T 12456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04GB 5009.12Q/BLYC0010S-20213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 中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4789.15酵母菌,CFU/mL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
8、定,均以 25 mL 表示)检验方法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3.6特征性指标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特征性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甙,%0.02NY 318 附录B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
9、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标准检验合格后,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Q/BLYC0010S-20214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在
10、生产线上或成品库中每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5L 样品供交收检验,或 4L 样品供型式检验。每批样品不得少于 6 个包装。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7101、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饮料配 料 表:水、人参(人工种植5年或4年生)、玛咖、蛹虫草、枸杞、红枣、芡实、佛手、金银
11、花、槐花、蒲公英、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净含量:450克/瓶、(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白山市江源工业经济开发区长白山健康科技产业园区贮存条件:常温、阴凉、避光、干燥处电话:0439-3616666生产日期:见喷码保质期:18 个月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522060516024产品标准代号:Q/BLYC0010S食用方法:人参食用量3克/天。添加量:每100ml产品中添加鲜园参1g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玛咖粉食用量25克/天玛咖粉添加量:每100ml产品中添加1克。注意事项: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g营养参考值(%)能量121kJ14%蛋白质0g0%脂肪0g0%Q/BLYC0010S-20215碳水化合物7g2%钠0mg0%8包装商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包装容器应符合GB 4806.5、GB 4806.7 的规定,外包装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9保质期在本标准规定储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