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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SXN 0003 S-2021 腌渍辣椒类制品.pdf

1、Q/GSXN0003S2021Q/GSXN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甘甘肃肃兴兴农农辣辣椒椒产产业业开开发发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2021-03-08 发布2021-03-08 实施腌渍辣椒类制品Q/GSXN0003S2021目次前言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分类 24 技术要求 25 食品添加剂 4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47 检验规则 4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9 保质期 5Q/GSXN0003S20211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柯荫蔺秀霞张家琛本标准于2021年0

2、3月08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GSXN0003S20211腌渍辣椒类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腌渍辣椒类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分选、清洗后的新鲜辣椒为主料,先添加食用盐、乳酸菌发酵剂、食品添加剂(冰乙酸、柠檬酸),发酵腌渍;再经脱盐、挑选、切分,或辅以生姜、大蒜、菊芋等,经切分、打碎、混合、发酵后熟;最后添加豆豉、大豆油、菜籽油、香辛料、白砂糖、白酒、酿造酱油、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脱氢乙酸钠),经调配、灌装(或灌装并灭菌)、包装而成的即食腌渍辣椒类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

3、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T 1535大豆油GB/T 1536菜籽油GB 1886.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 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

4、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

5、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1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Q/GSXN0003S20212GB/T 5461食用盐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186酿造酱油GB/T 20822固液法白酒

6、GB 255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3生姜NY/T 655绿色食品 茄果类蔬菜NY/T 744绿色食品 葱蒜类蔬菜NY/T 1049绿色食品 薯芋类蔬菜QB/T 4575食品加工用乳酸菌NY/T 1070辣椒酱T/GZSX 014豆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本标按照工艺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产品:3.1 泡椒:新

7、鲜辣椒、食用盐、乳酸菌发酵剂、冰乙酸、柠檬酸、香辛料、白砂糖、白酒、脱氢乙酸钠。3.2 剁辣椒:新鲜辣椒、食用盐、乳酸菌发酵剂、冰乙酸、生姜、大蒜、菊芋、豆豉、香辛料、大豆油、菜籽油、白砂糖、白酒、酿造酱油、脱氢乙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4技术要求4.1 原料和辅料要求4.1.1 原料要求4.1.1.1 鲜辣椒:应符合NY/T 655的规定。4.1.2 辅料要求4.1.2.1 生姜:应符合GB/T 30383的规定。4.1.2.2 大蒜:应符合NY/T 744的规定。4.1.2.3 菊芋:应符合NY/T 1049的规定。4.1.2.4 豆豉:应符合T/GZSX 014的规定4.1.2.5 大豆油

8、:应符合GB/T 1535的规定。4.1.2.6 菜籽油:应符合GB/T 1536的规定。4.1.2.7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Q/GSXN0003S202134.1.2.8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4.1.2.9 酿造酱油:应符合GB/T 18186的规定。4.1.2.10 白酒:应符合GB/T 20822的规定。4.1.2.11 香辛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4.1.2.12 冰乙酸:应符合GB 1886.10的规定。4.1.2.13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4.1.2.14 乳酸菌发酵剂:应符合QB/T 4575的规定。4.

9、1.2.15 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 1886.171的规定。4.1.2.16 脱氢乙酸钠:应符合GB 25547的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泡椒剁辣椒色泽具有本产品固有色泽。将样品内容物倒在洁净的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杂质及组织形态,嗅其气味,并品尝滋味。滋味和气味具有本产品固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组织形态固液分明,椒体为整状或段状。固液混合,原辅料呈片段或颗粒状。状态无霉变,无霉斑白膜,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泡椒剁辣椒水分,g/100g/60GB 5009.3

10、总固形物,g/100g45/GB/T 10786氯化物(以 Cl-计),12.0GB 5009.44总酸(以乳酸计),g/100g2.5GB/T 12456酸价(以脂肪计),(KOH)mg/g/4.0GB 5009.229 第二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GB 5009.227 第一法脱氢乙酸钠(以脱氢乙酸计),g/kg1.0GB 5009.1214.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9GB 5009.12亚硝酸盐(以 NaNO2计),mg/kg20.0GB 5009.33黄曲霉毒素B1,g/kg5.0G

11、B 5009.22Q/GSXN0003S202144.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a(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大肠菌群,CFU/g52101000GB 4789.3 第二法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GB 4789.10 第二法沙门氏菌500-GB 4789.4注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12、规定的方法测定。5食品添加剂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柠檬酸、冰醋酸、呈味核苷酸二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6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规定。7检验规则7.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7.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12瓶(袋),8瓶(袋)用于检验,4瓶(袋)留样。7.3出厂检验7.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7.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水分、固形

13、物、氯化物、总酸、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7.4 型式检验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Q/GSXN0003S202157.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6全部项目。7.5 判定规则7.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7.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8标志、包

14、装、运输、贮存8.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2 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 4806.5及GB 4806.7的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8.3 运输8.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8.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8.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8.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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