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谷物加工品(红米或紫米)备案号:360038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月19日有效期至:2025年1月18日Q/JLP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LP 0003S-20202020-01-01 发布2020-01-02 实施江西隆平有机农业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
2、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P 0003S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及定义.2 4 要求.3 5 食品添加剂.4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7 检验规则.4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
3、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P 0003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15mg/kg,严于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麦片、面筋、八宝罐头、带馅(料)面米制品除外)”项下铅限量(以Pb计)0.2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隆平有机农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重庆、徐汉。本标准批准人:袁定江。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
4、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P 0003S2020 1 谷物加工品(红米或紫米)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谷物加工品(红米或紫米)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稻谷糙米天然色泽为红色或紫色的稻米为原料,经清理、脱壳、碾米包装加工制成的谷物加工品(红米或紫米)。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5、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0 稻谷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
6、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 GB/T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T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
7、口味鉴定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
8、P 0003S2020 2 GB 2320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3.1 3.1 红米(或紫米)红米(或紫米)天然色泽为红色或者紫色的稻米。3.2 3.2 不完善粒不完善粒 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米粒。3.2.1 3.2.1 未熟粒未熟粒 米粒未成熟不饱满,米粒外观全部为粉质的米粒。3.2.2 3.2.2 虫蚀粒虫蚀粒 被虫蛀蚀的米粒。3.2.3 3.2.3
9、 病斑粒病斑粒 粒面有病斑的米粒。3.2.4 3.2.4 霉变粒霉变粒 粒面有霉变的米粒。3.2.5 3.2.5 糙米粒糙米粒 完全未脱皮层的米粒。3.3 3.3 杂质杂质 除红米或紫米粒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糠粉、矿物质、带壳稗粒、稻谷粒等。3.4 3.4 完整米粒完整米粒 除胚外其余部分破损的完整米粒。3.5 3.5 碎米碎米 长度小于同批试样米粒平均长度四分之三,留存在 1.0mm 圆孔筛上的不完整米粒。3.6 3.6 小碎米小碎米 通过直径 2.0mm 圆孔筛,留存在 1.0mm 圆孔筛上的不完整米粒。3.7 3.7 黄米粒黄米粒 胚乳呈黄色,与正常米粒颜色明显不同的米粒。江西省食品安全
10、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P 0003S2020 3 4 4 要求要求 4.1 4.1 原料要求原料要求 稻谷应符合 GB 1350 的规定。4.2 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表 1 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红色或紫红色,允许有少量白色米粒 按GB/T 5492规定的方法测定。气味 煮熟后具有正常的米香味 口感 煮熟后具有品种固有的口感 4.
11、3 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表 2 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14.5 GB 5009.3 碎米 总量/(%)30 GB/T 5503 其中小碎米/(%)2.5 杂 质 最 大 限 量 总量/(%)0.3 GB/T 5494 糠粉/(%)0.2 矿物质/(%)0.02 带壳稗粒/(粒/kg)5 稻谷粒/(粒/kg)6 不完善粒/(%)6.0 GB/T 5494 黄米粒/(%)1.0 GB/T 5496 铅(以Pb计)/(mg/Kg)0.15 GB 5009.12 汞(以Hg计)/(mg/Kg)0.02 GB 5009.17 镉(以Cd计)
12、)/(mg/Kg)0.2 G 5009.15 无机砷(以As计)/(mg/Kg)0.2 GB 5009.11 铬(以Cr计)/(mg/Kg)1.0 GB 5009.123 黄曲霉毒素B1/(ug/Kg)10 GB 5009.22 六六六/(mg/Kg)0.05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0.05 GB/T 5009.19 甲基毒死蜱/(mg/Kg)5*GB 23200.9 溴氰菊酯/(mg/Kg)0.5 GB/T 5009.110 磷化物(以PH3计)/(mg/Kg)0.05 GB/T 5009.36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
13、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P 0003S2020 4 马拉硫磷/(mg/Kg)0.1 GB/T 5009.20 甲基嘧啶磷/(mg/Kg)5.0 GB/T 5009.145 氯化苦(以原粮计)/(mg/Kg)2 GB/T 5009.19 七氯/(mg/Kg)0.02 GB/T 5009.19 艾氏剂/(mg/Kg)0.02 GB/T 5009.19 狄氏剂/(mg/Kg)0.02 GB/T 5009.36 苯并(a)芘/(ug/Kg)5.0 GB/T
14、 5009.27 *该限量为临时限量;其他农药残留按GB 27634的规定执行;真菌毒素限量按GB 2761的规定执行。4.4 4.4 净含量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 5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 5.1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7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7.1 7.1 组批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15、。7.2 7.2 抽样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7.3 7.3 检验分类检验分类 7.3.1 7.3.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 7.3.1.1 7.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7.3.1.2 7.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碎米、净含量、杂质。7.3.2 7.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7.3.2.17.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7.3.2.27.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
16、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P 0003S2020 5 7.4 7.4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7.5 7.5 仲裁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8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8.1 标志、标签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和GB/T 17109的规定。8.2 8.2 包装包装 8.2.18.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8.2.28.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8.3 8.3 运输运输 8.3.18.3.1 运输工具应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