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漯河市乐味调味品加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LWT 0003S-2019 _ 油状复合调味料 2019-03-19 发布 2019-03-19 实施_ 漯河市乐味调味品加工有限公司 发布Q/LLWT 0003S-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漯河市乐味调味品加工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漯河市乐味调味品加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忠思,马杰。本标准自发布实施日起替代Q/LLWT 0003S-2019(备案号410267S-2019,2019-01-25发布实施)。
2、Q/LLWT 0003S-2019 油状复合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状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油、菜籽油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大豆粕,经炒制(熬制)或不炒制(熬制),焖制(冷却)或不焖制(冷却),过滤或不过滤,再加入黑糖糖浆、辣椒红油、复配乳化剂(酪蛋白酸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乳酸钠(溶液)、辣椒红、辣椒、郫县豆瓣、白砂糖、葱、姜、蒜、花椒、白酒、八角、小茴香、香叶、芫荽、肉豆蔻、孜然、胡椒、丁香、肉桂、豆蔻、草果、高良姜、白芷、山奈、芝
3、麻油、芝麻、酱油、桂皮、食用盐、味精、泡椒、泡姜、豆豉、香菜籽、酵母抽提物、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焦糖色(普通法)、食品用香精(肉味风味香精、蒜香风味香精、泡椒风味香精、鸡肉风味香精、牛肉风味香精、麻辣风味香精、火锅风味香精、酸辣风味香精、香辣风味香精、芝麻风味香精、迷迭香风味香精、黑椒牛肉风味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食品用香料(大蒜油、生姜油树脂、花椒提取物、八角茴香油、小茴香油、孜然油、肉桂皮油、黑胡椒油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几种为原料,经调配,包装而成的非即食油状复合调味料。2 要求 2.1 原辅料要求 2.1.1 大豆油应符合 GB/T 1535 和 GB 2716 的规定。2.1.
4、2 菜籽油应符合 GB/T 1536 和 GB 2716 的规定。2.1.3 芝麻油应符合 GB/T 8233 和 GB 2716 的规定 2.1.4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2.1.5 食品用香料应符合 GB 29938 的规定。2.1.6 食用大豆粕应符合 GB 14932 的规定。2.1.7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和 GB 2721 的规定。2.1.8 芝麻应符合 GB/T 22165 和 GB 19300 的规定。2.1.9 酱油应符合 GB/T 18186 的规定。2.1.10 泡椒和泡姜应符合 GB 2714 的规定。2.1.11 酵母抽提物应符合
5、GB/T 23530 的规定。2.1.12 乙基麦芽酚应符合 GB 1886.208 的规定。2.1.13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 GB1886.171 的规定。2.1.14 味精(谷氨酸钠)应符合 GB/T 8967 和 GB 2720 的规定。2.1.15 黑糖糖浆应符合 Q/WJF 0002S 的规定(见附录 B)。2.1.16 辣椒红油应符合 Q/HMS 0003S 的规定(见附录 A)。2.1.17 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应符合 GB 1886.85 的规定。2.1.18-聚赖氨酸盐酸盐应符合关于批准-聚赖氨酸等 4 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4 年第
6、 5 号)的规定。2.1.19 乳酸应符合 GB 1886.173 的规定。2.1.20 乳酸钠(溶液)应符合 GB 25537 的规定。2.1.21 辣椒红应符合 GB 1886.34 的规定。Q/LLWT 0003S-2019 2.1.22 豆豉应符合 GB 2712 的规定。2.1.23 复配乳化剂(酪蛋白酸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应符合 GB 26687 的规定。2.1.24 辣椒、葱、姜、蒜、花椒、八角、小茴香、香叶、芫荽、肉豆蔻、香菜籽、孜然、胡椒、桂皮、丁香、肉桂、豆蔻、草果、高良姜、山奈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2.1.25 郫县豆瓣应符合 GB/T 20560 的
7、规定。2.1.26 白酒应符合 GB/T 20822 和 GB 2757 的规定。2.1.27 白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第一部的规定。2.1.28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和 GB 13104 的规定。2.1.29 焦糖色(普通法)应符合 GB 1886.64 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性状 油状、随温度变化,产品油润有光泽、细腻,熔化时呈液态 取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白杯子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性状及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色泽 具有与所加辅料相应的色泽,无异色 气味与滋味
8、 具有油脂和所加原料应有的香气,滋味,无酸败及其他异味 杂质 允许有原辅料留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及挥发物/(g/100g)3.0 GB 5009.236 酸价(KOH)(以脂肪计)/(mg/g)5.0 GB 5009.229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 GB 5009.227 总砷(以As计)/(mg/kg)0.5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0.8 GB 5009.12*该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2.4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
9、允许短缺量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2.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2.6 其它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3 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水分及挥发物、酸价、过氧化值。型式检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Q/LLWT 0003S-2019 附录 A Q/LLWT 0003S-2019 Q/LLWT 0003S-2019 Q/LLWT 0003S-2019 Q/
10、LLWT 0003S-2019 Q/LLWT 0003S-2019 附录 B Q/LLWT 0003S-2019 Q/LLWT 0003S-2019 Q/LLWT 0003S-2019 Q/LLWT 0003S-2019 Q/LLWT 0003S-2019 Q/LLWT 0003S-2019 Q/LLWT 0003S-2019 编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油、菜籽油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大豆粕,经炒制(熬制)或不炒制(熬制),焖制(冷却)或不焖制(冷却),过滤或不过滤,再加入黑糖糖浆、辣椒红油、复配乳化剂(酪蛋白酸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聚赖氨酸
11、盐酸盐、乳酸、乳酸钠(溶液)、辣椒红、辣椒、郫县豆瓣、白砂糖、葱、姜、蒜、花椒、白酒、八角、小茴香、香叶、芫荽、肉豆蔻、孜然、胡椒、丁香、肉桂、豆蔻、草果、高良姜、白芷、山奈、芝麻油、芝麻、酱油、桂皮、食用盐、味精、泡椒、泡姜、豆豉、香菜籽、酵母抽提物、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焦糖色(普通法)、食品用香精(肉味风味香精、蒜香风味香精、泡椒风味香精、鸡肉风味香精、牛肉风味香精、麻辣风味香精、火锅风味香精、酸辣风味香精、香辣风味香精、芝麻风味香精、迷迭香风味香精、黑椒牛肉风味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食品用香料(大蒜油、生姜油树脂、花椒提取物、八角茴香油、小茴香油、孜然油、肉桂皮油、黑胡椒油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几种为原料,经调配,包装而成的非即食油状复合调味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 DBS41/00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要求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依据。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漯河市乐味调味品加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