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泓泰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上海泓泰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MAAG0004S-2020杂粮制品2020-07-06发布2020-07-06实施上海泓泰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SHQB前 言本标准要求参考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上海泓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辅亭、李燕侠。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泓泰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399号1号楼2楼)。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
2、SHQBQ/MAAG0004S-2020杂粮制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杂粮制品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芋头粉、甘薯粉、玉米粉、荞麦粉、燕麦粉、小豆粉等杂粮粉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以食用盐、白砂糖、葡萄糖、人造奶油、全脂奶粉、食用香精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不添加或添加碳酸氢钠、柠檬酸钠、瓜尔胶、刺槐豆胶、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羧甲基纤维素钠等添加剂的一种或多种,经拆包、配料分料、过筛、混合、出料、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杂粮制品,为非即食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3、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芋头粉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3.1.2 甘薯粉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3.1.3 玉米粉应符合 GB/T 10463 的规定3.1.4 荞麦粉应符合 GB/T 35028 的规定3.1.5 燕麦粉应符合 NY/T 892 的规定3.1.6 小豆粉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3.1.7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8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9 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的规定3.1.10 人造奶油应符合GB 15196 的
4、规定3.1.11 全脂奶粉应符合GB 19644 的规定3.1.12 食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 的规定3.1.13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3.2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1污染物限量项目单位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 计)mg/kg0.1GB 5009.123.3 真菌毒素含量应符合GB 2761 的规定。3.4 农药最大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 的规定。1SHQBQ/MAAG0004S-20203.5 食品添加剂3.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使
5、用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5.1 标志、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原国家质检总局第 123 号令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 GB 28050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5.2 包装内包装材料采用食品级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包装封口应严密。包装材料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无害。5.3 运输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污染物品、有毒有害品混放
6、。5.4 贮存5.4.1 产品必须储存在清洁、干燥、通风、符合卫生要求的库房内,不得与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潮湿的物品混放。5.4.2 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离墙 20cm 以上,中间留有通道,产品堆放整齐,且堆放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包装为限。5.5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2 个月。2SHQBQ/MAAG0004S-2020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为:杂粮制品(Q/MAAG0004S-2020)一、本备案中所填写的内容,所提交的备案资料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所提交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上海泓泰食品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SHQ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