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莲花血鸭(熟禽制品)备案号:360811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0月22日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1日Q/LHXY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LHXY 0001S-20202020-08-20 发布2020-09-01 实施江西莲花血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
2、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XY 0001S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
3、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XY 0001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4 mg/kg,严于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肉及肉制品”的“肉制品”项下铅限量(以Pb计)0.5 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莲花血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凤。本标准批准人:颜彭保。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
4、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XY 0001S2020 1 莲花血鸭(熟禽制品)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莲花血鸭(熟禽制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鸭为原料,选择性添加食用植物油、辣椒油、大蒜油、鸭血、黄酒、酱油、鲜辣椒、干辣椒、辣椒酱、大蒜、生姜、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鸡精调味料、食品添加剂(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钾),经清洗、斩切、烧制、冷却、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制成的莲花血鸭(熟禽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5、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886.2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
6、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3662 黄酒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303 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XY 0001S2020 2 GH/T 1194 大蒜 LS/T 3256 大蒜油 NY/T 1070 辣椒酱 SB/T 10371 鸡
8、精调味料 SB/T 11192 辣椒油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鲜(冻)鸭 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3.1.2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3.1.3 辣椒油 应符合SB/T 11192的规定。3.1.4 大蒜油 应符合LS/T 3256的规定。3.1.5 鸭血 应是来自非疫区的健康鸭类(屠宰前的活鸭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屠宰后经卫生采集无污染的新鲜鸭血,采集后的鸭血于04冷藏贮存,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3.1.6
9、黄酒 应符合GB/T 13662的规定。3.1.7 酱油 应符合GB 2717的规定。3.1.8 鲜辣椒 应新鲜、无腐烂,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分别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3.1.9 干辣椒 应符合GB/T 30382的规定。3.1.10 大蒜 应符合GH/T 1194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XY 0001S2020 3 3.1.11 食用盐
10、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3.1.12 白砂糖 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3.1.13 味精 应符合GB 2720的规定。3.1.14 鸡精调味料 应符合SB/T 10371的规定。3.1.15 乳酸链球菌素 应符合GB 1886.231的规定。3.1.16 山梨酸钾 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3.1.17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组织形态 鸭肉呈小块状,大小基本均匀一致 取本品适量,倒入洁净、干燥的白色瓷盘中,目测组织形态、色泽、杂质、口尝其滋味,鼻嗅其气味 色泽 鸭肉呈酱褐色,有光泽 滋味及
11、气味 香辣味,咸淡适中,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75 GB 5009.3 蛋白质/(g/100g)10.0 GB 5009.5 食盐(以NaCl计)/(g/100g)6.0 GB 5009.44 铅/(mg/kg)0.4 GB 5009.12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
12、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XY 0001S2020 4 3.4 微生物限量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限量应符合GB 2726的规定。罐头工艺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GB 19303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
13、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
14、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XY 0001S2020 5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15、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GB 9683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高温灭菌预包装产品及罐头工艺生产的产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常温贮存;低温灭菌的产品应于04冷藏贮存,库房内应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冷藏贮存条件下的保质期为6个月,常温贮存条件下的
16、保质期为12个月。_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莲花血鸭(熟禽制品),标准编号为:Q/LHXY 0001S-2020。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行为。3、本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4、本企业标准已经过技术审定,且标准名称、原辅料、技术指标等企业标准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5、本企业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违法之处,对该企业标准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并根据要求对备案的企业标准及时进行修订。未及时修订的,企业标准备案按照相关规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