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MY0009S2021 甘肃铬悦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MY 甘肃铬悦生物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甘肃铬悦生物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2021-12-31 发布 2021-12-31 实施 鲍鱼蛋白浆 Q/MY0009S2021 I 目 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技术要求 1 4 食品添加剂 2 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2 6 检验规则 2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 Q/MY0009S2020 1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20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铭悦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富团。本标准于2
2、021年12月31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MY0009S2021 1 鲍鱼蛋白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鲍鱼蛋白浆调味食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鲍鱼肉、核桃油、蜂蜜为原料,辅以番茄红素,经配制、混合、磨浆、均质、检验、分装、外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鲍鱼蛋白浆调味食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
4、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009.2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 17762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3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22327 核桃油 GB/T 40962 干鲍鱼 SC/T 3219 干鲍鱼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Q/MY0009S2020 2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1 鲍鱼肉:应符合 SC/T 3219、GB/T 40962
6、 的规定。3.1.1.2 核桃油:应符合 GB/T 22327 规定。3.1.1.3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规定。3.1.1.4 番茄红素:应符合 GB 28316 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呈红色 GB/T 5009.37 气味、滋味 具有本品固有气味滋味无异味 GB/T 5525 组织形态 半流体油状物 GB 5009.37 3.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6 GB 5009.236 蛋白质,g/100g 18 GB 5009.168 多不饱和脂肪酸 g/10
7、0g 40 GB 5009.236 3.4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0.45 GB 5009.12 或 GB5009.268 镉(以Cd计),mg/kg 0.5 GB 5009.15 或 GB5009.268 汞(以Hg计),mg/kg 0.5 GB 5009.17 或 GB5009.268 3.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或/25mL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CF
8、U/(g)mL 1000CFU/(g)mL GB 4789.10 第二法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 的规定。3.7 兽药残留限量 Q/MY0009S2021 3 兽药残留量应符合GB 31650 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3.8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
9、规定。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0瓶,10瓶用于检验,10瓶用于留样。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色泽、气味和滋味、水分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
10、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5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符合 GB 28050 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 Q/MY0009S2020 4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5、GB 4806.7、GB 17762的要求。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 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在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