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RYZT 0014 S-2022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RYZT Q/RYZT 0014 S-2022 御意灵芝枸杞茶 2022-05-30 实施 2022-05-09 发布 广东润源中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备案号:44190249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6月09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RYZT 0014 S-2022 前言前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本标准参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对铁皮石斛、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告(产品名称:御意灵芝枸
2、杞茶)和 GH/T 1091代用茶等规定制定。本标准由广东润源中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润源中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思敏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科技技术产业开发区桃园路 1 号莞台生物技术合作育成中心 4 栋 2、3 楼Q/RYZT 0014 S-2022 1 御意御意 灵芝枸杞茶灵芝枸杞茶 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御意灵芝枸杞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灵芝、枸杞、红枣、甘草为原料,经剪切、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其标志性成分为多糖。2 2 规范性引
3、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H/T 1091 代用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和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5436 热封型茶叶滤纸 GB/T 30642 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
5、食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YBB00132002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对铁皮石斛、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3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3.13.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要求 3.1.1 灵芝 Q/RYZT 0014 S-2022 2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第一部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对铁皮石斛、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
6、作的通告(2021 年第 245 号)的有关规定。3.1.2 枸杞 应符合 GB/T 18672 枸杞的有关规定。3.1.3 红枣 应符合 GB/T 5835 干制红枣的有关规定。3.1.4 甘草 应符合 GB/T 19618 甘草的有关规定。3.2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表 1 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项项 目目 指指 标标 外观 具有本品固有的色泽,无劣变、霉变、无杂质 汤色 具有本品固有的汤色 香气 具有本品固有的香气,无异气味 滋味 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无异味 3.3 3.3 标志性成分指标标志性成分指标 标志性成分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表 2 2 标志
7、性成分标志性成分 项目项目 指标指标 多糖(以无水葡萄糖计,以干基计),mg/100g 250 3.4 3.4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表 3 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项目项目 指标指标 水分,%12.0 灰分,%8.0 铅(以 Pb 计),mg/kg 4.5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总汞(以 Hg 计),mg/kg 0.3 镉(以 Cd 计),mg/kg 0.5 二氧化硫,mg/kg 100.0 六六六,mg/kg 0.2 滴滴涕,mg/kg 0.2 Q/RYZT 0014 S-2022 3 敌敌畏,mg/kg 0.1 乐果,mg/kg 0.2 3.
8、5 3.5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 GB 2760 规定。3.6 3.6 净含量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5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 5.1 5.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取样品适量,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用眼看、鼻嗅、品尝等方法进行检验。5.2 5.2 标志性成分指标标志性成分指标 5.2.1 5.2.1 多糖多糖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灵芝”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5.35.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5.3.1
9、5.3.1 水分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5.3.2 灰分灰分 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3.3 5.3.3 铅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4 5.3.4 总砷总砷 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3.5 5.3.5 总汞总汞 按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5.3.6 5.3.6 镉镉 按 GB 5009.15 的规定执行 5.3.75.3.7 二氧化硫二氧化硫 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执行。5.3.8 5.3.8 六六六、滴滴涕、敌敌畏、乐果六六六、滴滴涕、敌敌畏、乐果 按 NY
10、/T 761 规定执行。5.4 5.4 净含量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6 6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Q/RYZT 0014 S-2022 4 6.1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6.2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 6.2.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明后方能出厂。厂方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灰分、标志性成分指标、净含量。6.36.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6.3.2 正常生产时半年进行 1 次型
11、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主要原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e、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g、当合同内容规定型式检验时。6.3.3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6.4 6.4 组批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设备、同一班次加工的同一产品为一批。6.5 6.5 抽样方法抽样方法 成品按批抽样。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出厂检验抽样数量不少于 200g,并且不得少于 3 倍 检验量样品。型式检验抽样量按相关检验机构的检测要求提供。6.66.6
12、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 6.6.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6.6.2 检验项目如有不符合本标准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 7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7 7.1.1 标识、标志标识、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广东省市场监督局 2021 年第 245 号公告和相关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7.2 包装包装 7.2.1 7.2.1 内包装内包装 产品的内层采用袋泡茶饮滤膜时,应符合 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要求。
13、产品的内层采用热封型茶叶滤纸时,应符合 GB/T 25436热封型茶叶滤纸的要求。产品的内层采用复合膜时,应符合 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的要求。产品的外层使用的包装材料要符合 YBB00132002 的规定。Q/RYZT 0014 S-2022 5 7.2.27.2.2 外包装外包装 使用瓦楞纸箱,并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标识应符合 GB/T 191 中规定。7.3 7.3 运输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整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机质量。7.3.2 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颠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3.4 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7.7.4 4 贮存贮存 7.4.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仓库内应有防潮、防火、防毒措施,保持整洁。7.4.2 产品不得在露天堆放或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仓库堆放产品时应与地面间距 15cm 以上的垫板垫起。箱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应为 50cm 以上。7.4.3 不得与有腐蚀性、有毒、易挥发、恶臭等物品同库贮存。7.57.5 保质期保质期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储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