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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LC 0008 S-2019 红枣阿胶糕.pdf

1、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SXLCQ/SXLC 0008S-2019红枣阿胶糕2019-06-01 发布2019-06-15 实施中中山山首首席席乐乐厨厨汤汤料料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200166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5月27日Q/SXLC 0008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中山首席乐厨汤料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山首席乐厨汤料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银春、吕子龙、潘子欣。本标准于2019年6月1日首次发布。Q/SXLC 000

2、8S-20191红枣阿胶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红枣阿胶糕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黄酒、黑芝麻、核桃仁、阿胶、麦芽糖浆、山药、蜂蜜、黄精、枸杞子、冰糖、陈皮、人参(人工种植)为原料,经挑选、前处理、搅拌、熬制、成型、冷藏、分割、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红枣阿胶糕。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3、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T 5835干制红枣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4、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 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Q/SXLC 0008S-20192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

5、第17号)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 红枣应符合GB/T 5835的要求。3.1.1 黄酒应符合GB 2758的要求。3.1.1 黑芝麻、核桃仁应符合GB 19300的要求。3.1.1 阿胶、山药、黄精、枸杞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的要求。3.1.1 麦芽糖浆应符合GB 15203的规定。3.1.1 蜂蜜GB 14963的要求。3.1.1 冰糖应符合GB 13104的要求。3.1.1 陈皮应无污染、无霉变、无虫蛀。3.1.1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 第17号)”的要求。3.1.2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GB 27

6、61、GB 2762、GB 2763、GB 2763.1,且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本品表面为黑色中夹有黄白色滋味及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具有黄酒和芝麻特有的气味,不应有酸败等气味状态糕体松软,无霉变、无生虫及其他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铅(以Pb计),mg/kg0.4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 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菌落总数 CFU/g52104105大

7、肠菌群 CFU/g5210102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 CFU/g511001000Q/SXLC 0008S-20193霉菌,CFU/g150注 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 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

8、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按GB 7099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2理化指标检验5.2.1过氧化值: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5.2.2铅:按GB 5009.1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3净含量检验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应经企业质量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出厂检验6.2.1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批批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包括感官要求、过氧化值、净含量的检验。6.3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

9、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Q/SXLC 0008S-20194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4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5抽样方法及数量从每组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个的独立包装,样品数量不少于500g,抽检样品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其中净含量抽样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6.6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

10、定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随机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标签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标签还应按“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 第17号)”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7.2包装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崭新、无毒无害、干净,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其他材料也应符合相关食品级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的要求。7.3运输7.3.1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3.2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3.4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7.4贮存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避光的地方,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恶臭的物品同库储存,贮存时货物离地面10cm,离墙面10cm。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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