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SXSC陕西时尚农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XSC0001S-2021猕猴桃脆片2021-12-05 发布2021-12-12 实施陕西时尚农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3 3 9 6 S-2 0 2 2有效期至 2 0 2 41 2 1 3Q/SXSC0001S-20211前前言言本标准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陕西时尚农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出。本标准由陕西时尚农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占录。本标准批准人:王占录。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SXSC0001S
2、-20212猕猴桃脆片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猕猴桃脆片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猕猴桃为原料,按照蜜饯凉果工艺原料清洗-切片-蒸煮-(加入亮蓝、柠檬黄)-糖渍-盐渍冷冻-真空油炸干燥-包装加工而成的即食真空油炸猕猴桃脆片。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2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亮蓝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
3、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48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数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
4、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00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
5、B/T10782蜜饯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NY/T 1794猕猴桃等级规格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Q/SXSC0001S-20213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猕猴桃:应符合 NY/T1794 的规定。3.1.2生产用水:应符合 GB5749 的规定。3.1.3亮蓝:应符合 GB1886.217 的规定。3.1.4柠檬黄:应符合 GB4481.1 的规定。3.1.5白砂糖:应符合 GB/T317 的规
6、定。3.1.6食用盐:应符合 GB/T5461 的规定。3.1.7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2716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翠绿色滋味、气味具有猕猴桃的酸甜味,无其他不良滋味和气味,口感脆组织形态片状、无霉变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5.0总糖(以葡萄糖计),g/100g80氯化钠,g/100g5.0酸价(以脂肪计)(KOH),mg/100g3.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铅(以 Pb 计),mg/kg1.0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 计),g/k
7、g0.35亮蓝,g/kg0.025柠檬黄,g/kg0.13.4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10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900Q/SXSC0001S-20214霉菌,CFU/g50注:采样方案及限量按 GB 4789.1 执行3.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
8、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 污染物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 GB2762、GB2763 的规定。3.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检测方法4.1 感官要求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嗅其气味,用温水漱口,品其滋味。4.2 理化指标4.2.1 水分:按 GB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 总糖、氯化钠:按 GB/T1078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3 铅:按 GB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4 酸价:按
9、 GB 5009.229 规定的方法测定。4.2.5 过氧化值:按 GB5009.227 规定的方法测定。4.2.6 二氧化硫残留量:按 GB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4.2.7 亮蓝、柠檬黄:按 GB5009.35 或 SN/T 1743 规定的方法测定。4.3 微生物限量4.3.1 菌落总数:按照 GB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2 大肠菌群:按照 GB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3.3 沙门氏菌:按照 GB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3.4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照 GB4789.10 规定的方法测定。4.3.5 霉菌:按照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
10、4.4 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Kg,抽样数量不少于 2Kg(不少于 18 个包装),样品分为两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5.3 出厂检验5.3.1 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5.4型式检验5.4.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 3.2 3.5 项目。5.4.2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11、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 6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正产生产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Q/SXSC0001S-202155.5 判定规则5.5.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5.5.2 当某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本批产品合格。微生物限量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6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 标签、标
12、志6.1.1 标签:应符合 GB7718、GB28050 的规定。6.1.2 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6.2 包装6.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包装用塑料袋包装,其质量要求应符合 GB4806.7 或 GB/T10004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瓦楞纸板箱包装,其质量要求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6.2.2 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无破损。6.3 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6.4 贮存产品应在常温条件下贮存在干燥、避光、通风良好并有防鼠设施的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潮湿的物品同处贮存。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离墙 20cm 以上,中间留有通道,垛位间距不小于 20cm。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在包装完好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 12 个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