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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HTT 0027 S-2021 骨胶原蛋白复合肽固体饮料.pdf

1、新模板标记勿删Q/THTTQ/THTT0027S-2021代替Q/THTT0027S-2018骨胶原蛋白复合肽固体饮料2021-11-03 发布2021-11-13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通化天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通化天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THTT0027S-2021224032S-20212021 11112024 1110Q/THTT0027S-20211骨胶原蛋白复合肽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骨胶原蛋白肽为原料,添加大豆肽(非转基因)、山核桃肽、人参提取物、食品添加剂甜菊糖苷、食用香精经混料、灌装、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骨胶原蛋白复合肽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

2、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测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测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测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

3、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测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9695.23肉与

4、肉制品 羟脯氨酸含量测定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2492大豆肽粉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2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Q/THTT0027S-2021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S22/0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提取物(浸膏,浸膏粉)Q/THTT0001S骨胶原蛋白肽Q/THTT0009S山核桃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

5、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骨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Q/THTT0001S 的规定。3.1.2大豆肽应符合 GB/T22492 的规定。3.1.3山核桃肽应符合 Q/THTT0009S 的规定。3.1.4人参提取物应符合 DBS22/034 的规定。3.1.5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8270 的规定。3.1.6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7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8酶制剂应符合 GB 1886.174

6、的规定,酶的来源和供体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1.9活性炭应符合 GB 29215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灰白色至黄色取适量样品置于50mL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样品的组织形态、色泽,检查有无杂质,嗅闻其气味,用温开水冲调,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呈均匀粉末状滋、气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粗蛋白质(以干基计,N6.25),%70.0GB 5009.5水分,%7.0GB 5009.3第一法人参总皂苷/%0.02NY318附录B

7、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Q/THTT0027S-20213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5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52103104GB 4789.2大肠菌数5210102GB 4789.3霉菌50GB 4789.15沙门氏菌500/25g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1000GB 4789.10 第二法注1: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

8、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量和残存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甜菊糖苷甜味剂0.2g/kgGB 8270食用香精增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B 30616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

9、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Q/THTT0027S-20214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随机抽取不小于 500g 的样品作为检验样品。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

10、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骨胶原蛋白复合肽固体饮料配料表(原料):骨胶原蛋白肽、大豆肽(非转基因)、山核桃肽、人参提取物、食品添加剂甜菊糖苷、食用香精。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通化天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THTT0027S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605kJ1

11、9%蛋白质91.0g152%脂肪0g0%碳水化合物2.3g1%钠454mg23%8包装包装材料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T 28118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Q/THTT0027S-202159保质期期9.1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清洁、干燥、有防曝晒、防雨淋设施,并且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9.2贮存产品需有专库存放,严禁露天堆码,库内应注意保持清洁,保持干燥、通风良好。9.3 保质期在符合上述运输、贮存的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产品未开启条件下保质期为 24 个月。Q/THTT0027S-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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