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VACB 0001S-2020代替 Q/VACB 0001S-2017蔬菜干制品2020-09-01发布2020-09-01实施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SHQB前 言本标准参照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Q/VACB 0001S-2017 蔬菜干制品。本标准与 Q/VACB 0001S-201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检验规
2、则相关要求;修改了产品包装材料相关要求;删除了保质期相关规定。本标准由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云霞、程西媛。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Q/VACB0001S2017SHQBQ/VACB 0001S-2020蔬菜干制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蔬菜干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初级干制蔬菜(如黄花菜、豇豆干、笋干、百合干、芡实、莲子等)自然干燥或热风干燥等方式脱去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非即食蔬菜干制品为原料,经抽湿、分选、定量包装制成的非即食蔬菜干制品。2
3、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蔬菜干制品是指以蔬菜(如黄花菜、豇豆干、笋干、百合干、芡实、莲子等)自然干燥或热风干燥等方式脱去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非即食蔬菜干制品为原料,经抽湿、分选、定量包装制成的非即食蔬菜干制品。4 要求4.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将样品置
4、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嗅其气味等方法进行检验组织形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无腐烂、无病虫害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有害杂质(即非蔬菜自身携带的根、茎、叶,微量泥土等)4.3 微生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2762的规定:铅限量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铅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9GB 5009.12SHQBQ/VACB 0001S-20204.4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5 食品添加剂4.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4.
5、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4.6 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按 JJF1070 的规定方法检验。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6.1.1 产品出厂时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6.2 型式检验6.2.1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需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到
6、产品的质量;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的差异时;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 组批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同产地、同规格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6.4 判定规格6.4.1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或型式检验通过;产品所检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允许在同一批次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进行复检,若仍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品。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国家质检总局第 102 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23 号令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食品营养标签应符合 GB 28
7、050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产品内包装材料采用包装袋、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分别符合 GB 9683、GB 4806.7 的规定。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7.3 运输SHQBQ/VACB 0001S-2020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工具、容器运输,运输中应注意防止雨淋、污染。7.4 贮存产品贮存应保持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污染,不得与有毒物、有害物、有异味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放。SHQBQ/VACB 0001S-2020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为:蔬菜干制品(Q/VACB 0001S-2020)一、本备案中所填写的内容,所提交的备案资料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所提交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SHQ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