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安苗老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MLJ Q/XMLJ 0031S2019 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 2018-11-01 发布 2019-01-20 实施 西安苗老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Q/XMLJ 003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中所规定的编制规则编制。本标准由西安苗老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西安苗老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周学松。本标准批准人:周学松。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XMLJ 0031S2019 1 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的产品分类
2、、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茯苓、益智仁、玉竹、黄精、枸杞子、葛根、桑叶、沙棘为主要原料,经原料预处理、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干燥、包装工艺加工制成的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3、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
4、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王光亚 3 产品分类 根据工艺不同,产品可分为:3.1 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粉末型):以茯苓、益智仁、玉竹、黄精、枸杞子、葛根、桑叶、沙棘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混合、干燥、包装工艺加工制成的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3.2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颗粒型):以茯苓、益智仁、玉竹、黄精、枸杞子、葛根、
5、桑叶、沙棘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混合、制粒、干燥、包装工艺加工制成的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4 技术要求 Q/XMLJ 0031S2019 2 4.1 原辅料要求 4.1.1 茯苓、益智仁、玉竹、黄精、枸杞子、葛根、桑叶、沙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粉末型 颗粒型 色 泽 棕黄色至褐色,色泽均匀 组织状态 均匀粉末 颗粒状 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 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冲调性 冲溶后呈棕黄色至褐色混悬溶液 4.3
6、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粗多糖/(g/100g)1.0 水分/(%)7.0 铅(以 Pb 计)/(mg/kg)1.0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限 量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0 900 菌落总数/(CFU/g)5 2 1000 50000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0 霉菌/(CFU/g)50 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4.5 净含量 Q/XMLJ 0031S2019 3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
7、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4.6.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6.2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均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4.7 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均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描述的使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
8、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5.2 理化指标 5.2.1 粗多糖:按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2002 年版(王光亚)中粗多糖的测定方法执行。5.2.2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3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 微生物限量 5.3.1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2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3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4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
9、.3.5 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品种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12个最小独立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500g),样品分为2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作为留样。6.3 出厂检验 Q/XMLJ 0031S2019 4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对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6.4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3.23.5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10、:a)产品投入批量生产时;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c)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6.5.2 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目,可以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7 标签 标志 包装 运输与贮存 7.1 标签、标志 产品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产品包装储运图
11、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7.2.1 产品包装采用复合包装袋包装,包装质量应符合 GB/T 28118 的规定,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封口严密,不得有破损。7.2.2 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外包装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7.2.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7.3 运输 7.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贮。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