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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MM 0003 S-2021 润喉糖.pdf

1、ICS备案号:Q/XMMQ/XMM 0003S-2021润喉糖2021-01-02 发布2021-01-02 实施广东笑咪咪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备案号:44510123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4月29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XMM 0003S-2021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广东笑咪咪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和利、郭维盛、王强、郭秀权、王树鹏。本标准于2021年01月02日首次发布。Q/XMM 0003S-20211润喉糖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润喉

2、糖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和标志、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第三章规定的润喉糖。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1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8

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3867鲜枇杷果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T 23529海藻糖GB 255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5、 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370柠檬GB 29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Q/XMM 0003S-20212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T 33470金桔QB/T 4486异麦芽酮糖醇NY/T 268绿色食品苹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一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第3号)卫计委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20号)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6、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3.1含糖型润喉糖:以淀粉糖、食糖(或海藻糖)、桔梗、金银花、菊花、仙草、甘草、胖大海、杏仁、天然薄荷脑、食品用香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柠檬、金桔、枇杷、乌梅、桂圆、罗汉果、柠檬草、枇杷叶、苹果、山楂、陈皮、刺梨、浓缩果汁、柠檬酸、DL-苹果酸、食品用香精,经熬煮、提取、过滤、混和煮糖、制粒、冷却、灭菌等工艺制成。3.2无糖型润喉糖:以异麦芽酮糖醇、桔梗、金银花、菊花、仙草、甘草、胖大海、杏仁、天然薄荷脑、阿斯巴甜、安赛蜜、食品用香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柠檬、金桔、

7、枇杷、乌梅、桂圆、罗汉果、柠檬草、枇杷叶、苹果、山楂、陈皮、刺梨、浓缩果汁、柠檬酸、DL-苹果酸、食品用香精,经熬煮、提取、过滤、混和煮糖、制粒、冷却、灭菌等工艺制成。4技术要求4.1原辅材料的要求4.1.1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4.1.2淀粉糖:应符合 GB 15203 的规定。4.1.3海藻糖:应符合 GB/T 23529 的规定。4.1.4异麦芽酮糖醇:应符合 QB/T 4486 的规定。4.1.5安赛蜜:应符合 GB 25540 的规定。4.1.6阿斯巴甜:应符合 GB 1886.47 的规定。4.1.7天然薄荷脑:应符合 GB 1886.199 的规定。4.1.8食

8、品用香料:应符合 GB 29938 的规定。4.1.9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4.1.10桔梗、金银花、菊花、甘草、胖大海、杏仁、乌梅、桂圆、罗汉果、山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一部的规定。4.1.11仙草:应符合关于批准 DHA 藻油、棉籽低聚糖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 年第 3 号)的规定。4.1.11 金桔:应符合GB/T 33470的规定。4.1.12 柠檬:应符合GB/T 29370的规定。4.1.13 苹果:应符合NY/T 268的规定。4.1.14 枇杷:应符合GB/T 13867的规定。4.1.15 柠檬草:应

9、符合GB/T 15691的要求。Q/XMM 0003S-202134.1.16 枇杷叶:应卫计委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20号)的规定。4.1.17 浓缩果汁:应符合GB 7101的规定。4.1.18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4.1.19 DL-苹果酸:应符合GB 25544的规定。4.1.20 陈皮、刺梨及以上所有原辅材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及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规定。表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浅棕色、棕褐色,或本产品的色泽,色泽均匀一致滋味及气味具有本品的特有的微苦、甘甜

10、的滋味及清凉感,无异味组 织 形 态呈片粒状,大小一致、完整,无缺角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规定。表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含糖型润喉糖无糖型润喉糖水分,4.0总糖(以葡萄糖计),g/100g60.00.5铅(以 Pb 计),mg/kg0.4展青霉素,g/kg(仅限含苹果、山楂的产品)504.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要求4.5.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

11、规定。4.5.2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4.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Q/XMM 0003S-202146试验方法6.1感官检验按 GB 17399 中 3.2 规定执行。6.2理化指标6.2.1水分按GB 5009.3规定执行。6.2.2总糖按GB 5009.8规定执行。6.2.3铅按GB 5009.12规定执行。6.2.4展青霉素按GB 5009.185规定执行。6.3微生物指标6.3.1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执行。6.3.2大肠菌

12、群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执行。6.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执行。7检验规则7.1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工艺、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2抽样抽样以随机抽样的方法在企业成品仓库内抽取,所抽样品应是同一批次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kg,抽样数量为 2kg(不少于 12 个包装),分成 2 份,1 份为检验用,1 份备查。7.3原、辅料入库检验产品原、辅材料购进必须经本厂检测部或送上级有关检测部门按产品的质量卫生指标检验合格才能购买,并按检验结果合格报告验收入库。7.4出厂检验7.4.1每批产品经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

13、可出厂。7.4.2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水分、总糖、净含量。7.5型式检验7.5.1型式检验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Q/XMM 0003S-20215a)更换主要设备时;b)新产品投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5.2检验项目按本标准中规定的第 4.2 条4.6 条及标签。7.6判定规则7.6.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7.6.2检验结果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不得复检,判为不合格品。除微

14、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包装、标签和标志、运输、贮存8.1包装8.1.1包装材料采用塑料瓶包装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采用复合膜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8.1.2最小食用包装应封口严密,不得泄漏。8.1.3产品外包装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8.2标签和标志8.2.1包装储运标志按 GB/T 191 的规定执行。8.2.2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也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8.2.3产品外包装标

15、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生产执行标准、保质期、生产日期、产地、生产商、生产商地址及联系电话。8.2.4添加新资源食品的产品其食用限量和不适宜人群应符合相应国家公告的要求;添加阿斯巴甜应注明: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8.2.5营养标签应符合 GB 28050 的要求。8.3运输产品运输时要避免日晒、雨淋、碰撞及有害气体的侵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8.4贮存8.4.1产品应贮存在阴凉、清洁、通风、无腐蚀性物质侵蚀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8.4.2产品应码放整齐,且离地、离墙 10cm 以上,中间留有通道,码放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外包装为限。8.4.3产品在符合上述贮运条件且包装完好的情况下,自生产日期起,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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