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YQQ/YQ 0001S-2021湿河粉2021-01-05 发布2021-02-05 实施深深圳圳市市雅雅琪琪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030044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2月08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YQ 0001S-2021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编写。本标准提出起草单位:深圳市雅琪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耀进。本标准首次发布。Q/YQ 0001S-20211湿河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麦谷湿河粉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2、、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食用淀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大米、食用植物油为辅料,选择性添加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经浸泡或不浸泡、磨浆或不磨浆、调配、熟制、冷却、切条、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未经干燥的扁、圆或其他形状的麦谷湿河粉,该产品为非即食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 食品安
3、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
4、卫生规范GB 255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要求3.1.1大米应符合 GB 2715 的要求;3.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3食用淀粉应符合 GB 31637 的要求;3.1.4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要求;Q/YQ 0001S-2
5、02123.1.5脱氢乙酸钠应符合 GB 25547 的要求;3.1.6以上原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性状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性状色泽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滋味及气味无酸味,无馊味,无霉味,无异味、无异嗅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75酸度,oT6.0铅(以 Pb 计),mg/kg0.43.4食品添加剂3.4.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4.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5净含量
6、定量包装的产品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性状和有无杂质。闻其气味,根据食用方法熟制后,品其滋味。5.2理化检验5.2.1水分按GB 5009.3测定。5.2.2酸度按GB 5009.239测定。5.2.3铅按GB 5009.12测定。Q/YQ 0001S-202135.3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材料入库检验原料入库前应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
7、可入库使用。6.2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加工方法、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在成品库同一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足量的检验样品(不含净含量抽样),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净含量抽样方法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6.4出厂检验6.4.1每批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附有合格证方准出厂。6.4.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定量包装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增加净含量。6.5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a)原料供应商或产地更换,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新产品定型投产时;c)产品三个月
8、以上停产,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f)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6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则判定为合格。检验项目中如有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7.1.1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并至少应有下列内容: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7.1.2运输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食品级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的要求,PE塑料袋、薄膜、一次性塑料盒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应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7.4贮存7.4.1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产品堆放须离地面和墙壁 10cm 以上,隔离热源及防止虫咬、鼠害。Q/YQ 0001S-202147.4.2常温下贮存,产品保质期为 18 个小时,10 以下储存下,保质期为 24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