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XMYQ厦 门 市 与 奇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XMYQ 0002S-2019谷物碾磨加工品2019-07-20 发布2019-07-30 实施厦门市与奇工贸有限公司发 布Q/XMYQ 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特性指标根据产品特征、配料及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制定制定,真菌毒素指标依据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制定、污染物指标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其中铅指标严于国标,农药残
2、留限量参考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由厦门市与奇工贸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厦门市与奇工贸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加亮、周海山。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MYQ 0002S20191谷物碾磨加工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谷物碾磨加工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原粮为主要原料,经除杂、清理、脱壳(或不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碾磨或扎片、混合(或不混合)、包
3、装等工艺制成的非即食谷物碾磨加工品。本标准同样适用于直接购置成品进行分装的谷物碾磨加工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
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 5507粮油检验粉类粗细度测定GB/T 5508粮食、油料检验粉类含砂量测定法GB/T 5509粮油检验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GB/T 5510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脂肪酸值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5、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 5009.2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GB/T 15686 高粱 单宁含量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4805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
6、业标准备案Q/XMYQ 0002S20192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8946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产品分类产品根据产品种类分为禾谷类、豆类及混合类。3.1禾谷类:只含单一禾谷类为原料制成的产品,包括:玉米糁、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
7、粉、高粱粉、荞麦粉、荞麦片、黑米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薏米粉。3.2豆类:只含单一豆类为原料制成的产品,包括: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芸豆粉、蚕豆粉。3.3混合类:以禾谷类、豆类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为主要原料,经混合、包装后制成的产品。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4.1.1原粮:应符合 GB 2715 及供应商执行标准的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具有产品固有的均匀色泽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线下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并嗅闻其气味。组织形态呈产
8、品应有的正常的组织形态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无霉味及其他不良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 g14.5GB 5009.3灰分a,g/100 g3.0GB 5009.4粗细度a(CQ10 号筛通过率)99.0GB/T 5507含砂量a,%0.03GB/T 5508磁性金属物a,g/kg0.003GB/T 5509脂肪酸值(干基)b(以 KOH 计),mg/100g120GB/T 5510铅(以 Pb 计),mg/kg以燕麦片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以其他谷物为主要原料的产品0.50.2GB 5009.12福建省食品安
9、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MYQ 0002S20193镉(以 Cd 计),mg/kg以糙米、大米、豆类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以禾谷类(糙米、大米除外)为主要原料的产品0.20.1GB 5009.15总汞(以 Hg 计),mg/kg以糙米、大米、玉米、小麦为主要原料的产品0.02GB 5009.17总砷(以 As 计),mg/kg以谷物(糙米、大米除外)为主要原料的产品0.5GB 5009.11无机砷(以 As 计),mg/kg以糙米、大米为主要原料的产品0.2GB 5009.11铬(以 Cr 计),m g/k g1.0GB 5009.123苯并s芘g/kg以糙米、大米、小麦、玉米
10、为主要原料的产品5.0GB 5009.27黄曲霉毒素 B1,g/kg以玉米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以糙米、大米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以其他谷物为主要原料的产品20105.0GB 5009.22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g/kg以玉米、大麦、小麦为主要原料的产品1000GB 5009.111赭曲霉毒素 A,g/kg5.0GB 5009.96玉米赤霉烯酮,g/kg以玉米、小麦为主要原料的产品60GB 5009.209单宁c,mg/kg以高粱为主要原料的产品0.3GB/T 15686注:农残应符合 GB 2763 的要求。a仅限于以禾谷类为主要原料的产品。b麦片除外。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11、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5食品添加剂4.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组批规则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班组、同一生产线生产的产品为一组批。6.2产品出厂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3抽样方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MYQ 0002S20194同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不少于2
12、kg。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样备查。用于微生物检验的样品不少于5袋。6.4产品检验6.4.1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4.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水分、灰分、粗细度。6.4.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生产设备有明显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需要检验时。6.5判定规则6.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
13、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标签产品预包装上的食品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号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7.2.1产品用内壁符合 GB 4805 规定的包装罐;或用符合 GB 4806.7 规定塑料容器,或用符合 GB 4806.8规定的纸和纸板材料包装容器。包装袋应清洁、干燥、无异味,封口应严密、防潮。7.2.2产品运输包装采用符合 GB/T 8946 规定的塑料编织袋或符合 GB/T 6543 规定的瓦楞纸箱。7.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过程避免剧烈撞击,防止日晒、雨淋。7.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合贮存。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产品保质期以标签标示为准。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