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YSCX0003S-2019221657S-20192019061420220613*Q/YSCX备案号:221657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6 月 13 日榆树市春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SCX0003S-2019生(湿)面条2019-05-20 发布2019-05-20 实施榆树市春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YSCX0003S-20191生(湿)面条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饮用水为主要原料,添加玉米淀粉、食用盐、食用酒精、碳酸钠、碳酸钾,经和面、压延、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非即食谷物粉类制成品面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
2、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小麦粉GB 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
3、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食用玉米淀粉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55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LS/T 3212挂面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
4、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Q/YSCX0003S-20192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规定。3.1.2荞麦粉应符合 NY/T 894 的规定。3.1.3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4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规定。3.1.5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6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31640 的规定。3.1.7碳酸钠应符合 GB 1886.1 的规定。3.1.8碳酸钾应符合 GB 25588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
5、验方法色泽具有该品种特有的颜色,均匀一致取试样适量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味、尝其滋味。滋、气味气味正常,无酸味、霉味及其它异味组织形态条状,外形整齐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65.0GB 5009.3食盐(以NaCl计),%8.0GB 5009.44酸度,(ml/10g)4.0GB 5009.239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9GB 5009.123.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食品添加剂品种
6、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碳酸钠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求适量添加碳酸钾酸度调节剂60.060.0GB 25588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Q/YSCX0003S-20193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酸度。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
7、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组批按随机抽样法随机抽取 500g,一半用作感官指标、净含量、理化指标检验,另一半留样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8、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生(湿)面条配料表(原料):小麦粉、饮用水、玉米淀粉、食用盐、食用酒精、碳酸钠、碳酸钾净含量/规格:以实际产品规格为准生产者:榆树市春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榆树市培英街东门历家村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6 个月Q/YSCX0003S-20194贮存条件:置于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YSCX0003S-2019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1064 千焦13%蛋白质3.8 克6%脂肪0.0 克0%碳水化合物58.8 克20%钠316 毫克16%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贮存和运输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同贮,产品运输过程中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运输、搬运时应小心轻放。10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