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NZD0001S-2021表3特征指标(续)项目脂肪酸组成,%检验方法月桂酸(C12:0)45.1-55.0豆蔻酸(C14:0)16.8-21.0棕榈酸(C16:0)7.510.2硬脂酸(C18:0)2.04.0GB5009.168油酸(C18:1)4.010.0亚油酸(C18:2)0.82.5亚麻酸(C18:3)ND0.2花生酸(C20:0)ND0.2注:ND表示未检出,定义为0.05%。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8955的要求。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生产班次
2、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组批。5.2抽样每批产品按包装件数的1%随机抽样,不足1千件者按1千件计。每批产品抽样数量不少于2Kg,抽样数量的1/2用于感官检查和理化指标检验,1/2用于留样,另根据产品的具体规格抽取适当的样品进行净含量检验。5.3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由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及挥发物、酸价、过氧化值,其他项目作不定期抽检。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的全面考核,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正式投入生产时:b)主要原辅料米源有较大改变或更换主要生产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距时:d)长期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