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8 ,大小:325.16KB ,
资源ID:2694062      下载积分:2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nwk.com/docdown/269406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QZSSW 0011 S-2019 沙棘固体饮料.pdf)为本站会员(sc****y)主动上传,蜗牛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蜗牛文库(发送邮件至admin@wnwk.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QZSSW 0011 S-2019 沙棘固体饮料.pdf

1、ICS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ZSSWQ/ZSSW 0011S-2019沙棘固体饮料2019-01-25 发布2019-02-17 实施广广州州中中生生生生物物技技术术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备案号:44010491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4月30日Q/ZSSW 0011S2019I前言本标准是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的。本标准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参考有关标准而制定,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本标准由广州中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同慈中医药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共同提出。本标

2、准由广州中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永耀。本标准于2019年01月25日首次发布。Q/ZSSW 0011S20191沙棘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沙辣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沙棘粉、桃仁粉、生牡蛎粉、海藻粉为主要原料添加二氧化硅,经混合、分装、包装和灭菌而制成的沙棘固体饮料,可直接冲水食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

3、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

4、.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GB 2557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硅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

5、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ZSSW 0011S20192NY/T 1884绿色食品 果蔬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3.1.1沙棘粉、桃仁粉、生牡蛎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 年版的要求。3.1.2海藻粉应符合 GB 196433.1.3二氧化硅应符合

6、GB 25576 的要求。3.1.4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2762、GB2763 和 GB 2763.1 的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指标色泽色泽均匀,浅黄色至褐色。滋味和气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形态粉末状,无结块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7.0灰分(以干基计)/(g/100g)10.0铅(以 Pb 计),mg/kg0.9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表4中的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Q/ZSSW 0011S20193

7、大肠菌群/(CFU/g)5210102霉菌/(CFU/g)50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表4致病菌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注 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注 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应符合GB 27

8、60的规定。表5食品添加剂使用量项目最大使用量二氧化硅15.0g/kg3.6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要求。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随机抽取1包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再嗅其气味,品其滋味。将1包样品放入透明的玻璃杯内,按标签所示的方法冲调均匀后,嗅其气味,品其滋味,静置2分钟后,看玻璃杯底部有无外来杂质。5.2理化指标5.2.1水分按GB 5009.3的规定进行。5.2.2灰分Q/ZSSW 0011S20194按GB 5009.4规定进行。5.2.

9、3铅按GB 5009.12规定进行。5.3微生物指标5.3.1菌落总数按GB 4789.2的规定进行。5.3.2大肠菌群按GB 4789.3中平板计数法规定的进行。5.3.3霉菌按GB 4789.15的规定进行。5.3.4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葡萄球菌)按GB 4789.4、GB 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验。5.4净含量按JJF 1070的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6.1组批由同一次配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抽样方法和数量出厂检验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型式检验在出厂检验合格的批次中抽样。每批随机抽取16包,12包用作检验,另4包留样备用。净含量检验

10、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进行。6.3原辅料入库检验6.3.1原辅料购买时必须进行合格检验,并定期索取供方检验报告。6.3.2检验合格的准予入库,并标示合格品标记;检测不合格不许入库。6.4出厂检验每批产品须经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6.5型式检验6.5.1正常生产每季度至少检验一次;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鉴定时;Q/ZSSW 0011S20195b)设备有重大变更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e)出厂

11、检验结果与上次形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6.5.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全部指标项目。6.6判定规则6.6.1出厂检验结果中,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6.6.2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7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

12、,可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单位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签、标志7.1.1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标签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食用方法、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和“辐照食品”等内容。7.1.2标志外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商标、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毛重等内容,并有防热、防晒、防雨等标志,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包装产品所用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28118、GB 9683或其他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的内包装材料。产品包装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或客户要求而定。7.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要轻装轻卸,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7.4贮存产品贮存的仓库应保持清洁、阴凉、干燥、通风,严防受热或阳光暴晒、受潮,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包装完整的产品保质期不超过2年。Q/ZSSW 0011S20196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