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60041995】地方性甲状腺肿的诊断和分度标准 地方性甲状腺肿的诊断和分度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诊断地方性甲状腺肿、甲状腺肿的条件和判定甲状腺肿大小的界限。本标准适用于碘缺乏病的流行病学调查、防治效果的评定和病情监测工作;在临床检查甲状腺时亦可参照使用。2 诊断标准 21 生活于碘缺乏区(水碘低于 10g/L,尿碘低于 100g/L);高碘地区(水碘高于 300g/L,尿碘高于 800g/L);或存在致甲状腺肿物质之地区。22 甲状腺明显增大,当超过受检者拇指末节并除外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和甲状腺癌等疾病后,即可诊断为甲状腺肿。23 在上述地区内,采用PPs
2、抽样方法,810 岁学生的甲状腺肿大率大于 5就诊断为地方性甲状腺肿。3 分度标准 31 0 度 没有任何可触知的或可见的甲状腺肿大(看不见,摸不着)。32 度 当颈部处于正常位置时,可触及肿大的甲状腺,但用眼不能看到(看不见)。当患者作吞咽动作时肿块可在颈部上下移动。即使在甲状腺不发生肿大的情况下,出现甲状腺结节亦归为I度。33 度 当颈部处于正常位置时颈部可见明显的肿大,并且当颈部触诊时,同时可发现肿大的甲状腺。当甲状腺体积介于两级之间,难于判断属于何级时,可列入较低的一级内。计算甲状腺肿大率包括I度和度两个等级内的例数之总和占受检人数之百分率。本标准与 1978 年诊断分型分度标准之比较
3、见附录A(参考件)。4 分型标准 41 弥漫型 甲状腺均匀增大,触诊摸不到结节。42 结节型 在甲状腺上可摸到一个或几个结节。43 混合型 在弥漫肿大的甲状腺上可摸到一个或几个结节。附录A 诊断分型分度标准1)(参考件)注:1)1978 年中共中央北方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分型分度标准。A1 诊断 A11 居住在地方性甲状腺肿病区。A12 甲状腺肿大超过本人拇指末节。A13 排除甲亢、甲状腺癌等其他甲状腺疾病。尿碘低于 50g/gCr,甲状腺吸131I率呈碘饥饿曲线,可作参考指标。A2 分型 A21 弥漫型 甲状腺均匀增大,摸不到结节。A22 结节型 在甲状腺上摸到一
4、个或几个结节。A23 混合型 在弥漫肿大的甲状腺上摸到一个或几个结节。A3 分度 A31 正常 甲状腺看不见、摸不着。A32 生理增大 头部保持正常位置时,甲状腺容易摸到,至相当于本人拇指末节,特点是“摸得着”。A33 度 头部保持正常位置时,甲状腺容易看到,由超过本人拇指末节到相当于 1/3个拳头。特点是“看得见”。甲状腺不超过本人拇指末节,能摸到结节时也算度。A34 度 由于甲状腺肿大,脖根明显变粗,大于本人 1/3 个拳头到 2/3 个拳头,特点是“脖根粗”。A35 度 颈部失去正常形状,甲状腺大于本人 2/3 个拳头到相当于一个拳头,特点是“颈变形”。A36 度 甲状腺大于本人一个拳头,多带有结节。生理增大不统计在患病率内,但应计算在肿大率内。1978 年我国甲状腺分度标准与本标准之联系,见表A1:表A1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准由河北医学院地方病研究室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志恒、朱惠民、陈崇义。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