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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JS 0002 S-2015 山东金丝食品有限公司 免洗红枣.doc

1、Q/SJS0001S-2010Q/SJS山东金丝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JS 0002S-2015 免洗红枣2015-07-06发布 2015-07-06实施山东金丝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2Q/SJS 0002S-2015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山东金丝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益东、王宪青、梁金祥。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5 免洗红枣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免洗红枣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

2、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成熟的鲜枣或干枣为原料,经挑选、清洗、干燥、灭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无杂质可以食用的免洗红枣。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3、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 干制红枣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782 蜜饯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3.1.1 红枣应符合GB/T 5835 和GB 2763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 生产工艺原料验收挑选清洗烘干冷却包装检验入库。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水分/(g/100g) 30二氧化硫残留量/(g/kg) 0.1总糖/(g/100g )

5、 50铅(以Pb计)/(mg/kg) 1.03.4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微生物指标项 目要 求 菌落总数/(cfu/g) 1000大肠菌群/(MPN/100g) 30霉菌/(cfu/g) 5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3.5 等级规格要求3.5.1 免洗小红枣等级规格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免洗小红枣等级规格 指标项目等 级果型和大小品 质损伤和缺点特 级果形饱满,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大小均匀,免洗小红枣每千克400-500粒。果肉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无霉烂果、不熟果,残次果(浆头、破头果、病果、虫果)不超过3%。一 级果形饱

6、满,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大小均匀,免洗小红枣每千克501-600粒。果肉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无霉烂果、不熟果,残次果(浆头、破头果、病果、虫果)不超过3%。二 级果形饱满,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大小均匀,免洗小红枣每千克601-800粒。果肉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无霉烂果、不熟果,残次果(浆头、破头果、病果、虫果)不超过5%。三 级果形饱满,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大小均匀,免洗小红枣每千克801-1000粒。果肉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无霉烂果、不熟果,残次果(浆头、破头果、病果、虫果)不超过5%。等外果具有本品应有的特

7、征,粒数不限。果肉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无霉烂果、不熟果,残次果(浆头、破头果、病果、虫果)不超过8%。3.5.2 免洗大红枣等级规格应符合表 4的规定。 表4 免洗大红枣等级规格 指标项目等 级果型和大小品 质损伤和缺点特 级果形饱满,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大小均匀,免洗大红枣每千克100-200粒。果肉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霉烂果、不熟果,残次果(浆头、破头果、病果、虫果)不超过3%。一级果形饱满,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大小均匀,免洗大红枣每千克201-260粒。果肉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霉烂果、不熟果,残次果(浆头

8、、破头果、病果、虫果)不超过3%。二 级果形饱满,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大小均匀,免洗大红枣每千克261-320粒。果肉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霉烂果、不熟果,残次果(浆头、破头果、病果、虫果)不超过5%。三 级果形饱满,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大小均匀,免洗大红枣每千克321-370粒。果肉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霉烂果、不熟果,残次果(浆头、破头果、病果、虫果)不超过5%。等外果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粒数不限。果肉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霉烂果、不熟果,残次果(浆头、破头果、病果、虫果)不超过8%。3.6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

9、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方法5.1 理化检验5.1.1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1.2 二氧化硫残留量按GB/T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5.1.3 总糖按GB/T 10782 规定的方法测定。5.1.4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 微生物检验5.2.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5.2.2 大肠菌群按GB/T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5.2.3 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5.2.4 志贺氏菌按GB

10、 4789.5规定的方法检验。5.2.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5.2.6 霉菌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5.3 等级规格检验5.3.1 果型和个头用四分法取样1000g,用肉眼观察。有粒数规定的,应查点粒数。5.3.2 品质用不锈钢刀将上述样品切开,用肉眼观察果肉、色泽、杂质。5.3.3 损伤和缺点随机取样品1000g,用肉眼观察,根据等级规格规定,分别检验霉烂果、不熟果,并查点残次果(浆头、病果、虫果、破头果)个数,按式(1)计算残次率: N1X(%) 100% (1) N式中:X 残次率,%;N1 残次果个数,个; N 样品总个数,个。5.4 净

11、含量检验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6 检验规则6.1 组批同品种、同一批原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检验批次。6.2 抽样6.2.1 100件以下时,抽样数量按3%抽取;超过100件时,每增加100件增抽1件,增加部分不足100件时按100件计算。6.2.2 袋装及其他小包装产品,同一批次250g以上的包装,每件不得少于3个,250g以下的包装,每件不得少于6个。6.2.3 从每个产品的上、中、下三个部分分别取样,每个取样数量应基本一致,将全部样品充分混匀后,以四分法抽取1000g供做试样6.2.4 将所抽取样品装入清洁干燥的容器内供检验用,用作微生物检验的样品应按无菌操作程序进行取样。6.3

12、检验6.3.1 出厂检验6.3.1.1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6.3.1.2 产品出厂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6.3.2 型式检验6.3.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新产品投产前;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6.4 判定规则6.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

13、格产品。6.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 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7.1 标签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7.2 标识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7.3 包装7.3.1 产品内包装为复合食品塑料包装袋,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7.3.2 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外包装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7.3.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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