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SHY 0007S2013 Q/WDJY山东无棣精盐厂企业标准 Q/WDJY 0009S-2015 自然食用盐 2015-4-29发布 2015-4-30实施山东无棣精盐厂 发布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山东无棣精盐厂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向阳、吴英滨、王风辉。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到期复审。 Q/WDJY 0009S-2015自然食用盐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然食用盐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
2、以海盐区的饱和卤水为主要原料,经蒸发、日晒、结晶、脱水、粉碎、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自然食用盐。分子式:NaCl ; 分子量:58.44(按1993年国际原子量)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618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GB/T 8946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3025
3、.1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粒度的测定GB/T 13025.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白度的测定GB/T 13025.3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分的测定GB/T 13025.4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不溶物的测定GB/T 13025.5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氯离子的测定GB/T 13025.6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钙和镁的测定GB/T 13025.7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的测定GB/T 13025.8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硫酸根的测定GB/T 13025.9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铅的测定 GB/T 13025.1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钡的测定 GB/T 13025.13 制
4、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砷的测定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828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GB 26402 食品添加剂 碘酸钾GB 2687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3.1.1 饱和卤水应符合GB 2762及GB 2763的规定。3.1.2 碘酸钾应符合GB 26402的规定。
5、3.2 生产工艺卤水蒸发日晒结晶脱水筛分检验计量包装3.3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项 目指 标色 泽白色滋味与气味味咸、无苦味、无异臭性 状颗粒状杂 质无可见外来杂物3.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白度/(度) 80粒度(0.15mm0.85mm)/(g/100g) 85氯化钠(以NaCI计)/(g/100g) 97.5水分(含结晶水)/(g/100g) 0.40水不溶物/(g/100g) 0.05钙(以Ca 计)/(mg/kg) 500镁(以Mg计)/ (mg/kg) 1000碘酸钾(以I计)/(mg/kg) 1833铅(以Pb计)/(mg/
6、kg) 1.0总砷(以As计)/(mg/kg) 0.5钡(以Ba计)/(mg/kg) 1 5注:1)日晒生产的自然食用盐全部通过1.25mm3.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4.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14880及卫生部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公告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T 19828、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方法6.1 感官检验 取样品约50g置于白色平底容器内,用目视、口尝、鼻嗅的方法检验。6.2 理化检
7、验6.2.1 粒度 按GB/T 13025.1规定的方法测定。6.2.2 白度 按GB/T 13025.2规定的方法测定。6.2.3 水分 按GB/T 13025.3规定的方法测定。6.2.4 水不溶物 按GB/T 13025.4规定的方法测定。6.2.5 氯离子 按GB/T 13025.5规定的方法测定。6.2.6 钙、镁离子 按GB/T 13025.6规定的方法测定。6.2.7 碘离子 按GB/T 13025.7规定的方法测定。6.2.8 硫酸根离子 按GB/T 13025.8规定的方法测定。6.2.9 铅离子 按GB/T 13025.9规定的方法测定。6.2.10 砷离子 按GB/T 1
8、3025.13规定的方法测定。6.2.11钡离子 按GB/T 13025.12规定的方法测定。6.2.12氯化钠及水溶性杂质成分的计算和检验结果的检查按GB 5641中5.15规定的方法测定。6.3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7 检验规则7.1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7.2 抽样按GB/T 8618规定执行。8.3 检验8.3.1 出厂检验8.3.1.1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氯化钠、标签。8.3.1.2 产品出厂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8.3.2 型式检验8.3.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
9、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新产品投产前;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8.4 判定规则8.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8.4.2 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 标志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10、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9.2 包装9.2.1 产品内包装采用食用复合塑料材料,应符合GB/T 10004的规定。9.2.2 产品外包装为塑料编织袋 ,外包装应符合GB/T 8946的规定。 9.2.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9.2.4 不得用接触过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和容器包装或盛放食用盐。9.3 运输 9.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10.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10.4 贮存10.4.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10.4.2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36个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