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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TL 0001 S-2015 山东省滨州市裕泰隆果品有限公司 免洗红枣.doc

1、Q/YTL 0001S-2015Q/YTL山东省滨州市裕泰隆果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TL 0001S-2015代替Q/YTL 0001S-2012免 洗 红 枣2015-06-20发布 2015-06-30实施 山东省滨州市裕泰隆果品有限公司 发布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替代Q/YTL 0001S-2012免洗红枣。本标准与Q/YTL 0001S-201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理化指标。 本标准由山东省滨州市裕泰隆果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谷永春。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Q/YTL 0001S-2015免洗红枣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免洗红枣的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成熟的鲜枣或干枣为主要原料,经清洗、去核或不去核、烘干、精选、灭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无杂质可以直接食用的的干枣。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

3、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8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 干制红枣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

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70号令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第123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浆头果红枣在生长期间或干制过程中因受雨水影响,枣的两头或局部未达到适当干燥,含水率高,色泽灰暗。3.2 破头果红枣在生长期间因自然裂果或机械损伤而造成果皮出现长达1/

5、5以上的破口,且破口处没有发生霉烂的果实。4 分类4.1 按质量可分为特级、优级和一级。4.2 按品种可分为金丝枣、无核金丝枣、大红枣、滩枣、骏枣、灰枣。4.3 按水分分类4.3.1 低含水量制品低含水量制品水分不高于24。4.3.2 高含水量制品高含水量制品水分为大于24且不高于35。5 技术要求5.1 原料要求5.1.1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5.1.2 红枣应符合GB/T 5835规定。5.2 生产工艺5.2.1 金丝枣、灰枣原料验收筛选清洗烘干精选杀菌包装检验入库。5.2.2 无核金丝枣、无核灰枣、无核骏枣原料验收筛选清洗去核烘干精选杀菌包装检验入库。5.2.3 大红枣、

6、滩枣、骏枣原料验收筛选清洗烘干精选杀菌包装检验入库。5.3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表2、表3的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 目指 标(金丝枣、灰枣)特级优级一级果形和大小果形饱满,大小均匀,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每千克不超过450-500粒果形饱满,大小均匀,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每千克不超过501-600粒果形饱满,大小均匀,具有本品应具有的特征,每千克不超过601-800粒品质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损伤和缺点无霉烂果、不成熟果,残次果(浆头、病果、虫果、破头果)不超过3%无霉烂

7、果、不成熟果,残次果(浆头、病果、虫果、破头果)不超过3%无霉烂果、不成熟果,残次果(浆头、病果、虫果、破头果)不超过5%表2 感官指标项 目指 标 (无核金丝枣、无核灰枣、无核骏枣)特级优级一级果形和大小果形饱满,大小均匀,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每千克不超过450-500粒果形饱满,大小均匀,具有本品应具有的特征,每千克不超过501-600粒果形饱满,大小均匀,具有本品应具有的特征,每千克不超过601-800粒品质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损伤和缺点无霉烂果、不成熟果,残

8、次果(浆头、病果、虫果、破头果)不超过3%无霉烂果、不成熟果,残次果(浆头、病果、虫果、破头果)不超过3%无霉烂果、不成熟果,残次果(浆头、病果、虫果、破头果)不超过5%表3 感官指标项 目指 标(大红枣、滩枣骏枣、)特级优级一级果形和大小果形饱满,大小均匀,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每千克不超过170-201粒。果型饱满,大小均匀,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每千克不超过201-260粒。果形饱满,大小均匀,具有本品应具有的特征,每千克不超过261-320粒。品质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无肉眼可见外来

9、杂质。损伤和缺点无霉烂果、不成熟果,残次果(浆头、病果、虫果、破头果)不超过3%无霉烂果、不成熟果,残次果(浆头、病果、虫果、破头果)不超过3%无霉烂果、不成熟果,残次果(浆头、病果、虫果、破头果)不超过5%5.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理化指标项 目 指 标低含水量制品高含水量制品水分/(g/100g)242435总糖/(%) 5040(大红枣、金丝枣、滩枣)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 0.1铅(以Pb计)/(mg/kg) 1.05.5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微生物指标项 目 指 标菌落总数/(cfu/g) 1000大肠菌群/(MPN/ 100g ) 30致病菌(沙

10、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5.6 农药残留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5.7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方法7.1 感官检验7.1.1 色泽、形态将样品平铺在白色洁净的平面上,用目测方法观察评定。7.1.2 个头于样枣中按四分法取样1000g观察枣粒大小及均匀程度。7.1.3 品质随机采取样枣10粒,用不锈钢小刀逐个纵剖切开,观察切面果肉肥厚情况。7.1.4 损伤及缺点于1000g枣样中,检出霉烂果、不成熟果,残次果称重。按公式(1)计算不合格枣的

11、百分率。不合格枣(%)(不合格枣重量g/样品的重量g)100% (1)7.2 理化检验7.2.1 水分按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7.2.2 二氧化硫残留量按GB/T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7.2.3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7.2.4 总糖按GB/T 5009.8规定的方法测定。7.3 微生物检验7.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7.3.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7.3.3 致病菌按GB 4789.4、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7.4 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8 检验规则8.1 组批

12、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8.2 抽样8.2.1 每批产品的抽样数量100件(箱)以下者按3%抽取,100件(箱)以上者每增100件(箱)增抽1件(箱);增加部分不足100件(箱)时按100件(箱)计算。8.2.2 抽样时应在全批货物的不同部位按规定件数抽取样品。再从每件的上、中、下分别抽取样品,将所取全部样品充分混匀,以四分法缩分至2 kg,装入清洁、干燥的容器内供作试样。8.2.3 包装检验和净含量检验在抽样时一起进行。 8.2.4 取样后,应在存样容器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批次、日期、厂名、抽样日期及抽样人姓名或代号。8.3 检验8.3.1 出厂检验8.3.1

13、.1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48.3.1.2 产品出厂每批产品须经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经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8.3.2 型式检验8.3.2 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新产品投产前;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更换设备 主要原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产半年及以上,在恢复生产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8.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8.4 判定规则8.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8.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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