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JLSW0158S2015 225201S2015 2015 11 20 2018 11 19 Q/JLSW备案号:225201S-2015 有效期至:2018 年 11 月 19 日吉林省参威人参产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SW0158S-2015 人参鹿鞭片(压片糖果)2015-04-21 发布 2015-04-21 实施吉林省参威人参产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参威人参产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发布 Q/JLSW0158S-2015 1 人参鹿鞭片(压片糖果)人参鹿鞭片(压片糖果)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低聚异麦芽糖、木糖醇为原料,加入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以下)、低聚果糖、鹿
2、鞭、桑椹、玛咖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为原料,经超微粉碎、提取、制粒、压片、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人参鹿鞭片(压片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4789.2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糖果
3、、糕点、蜜饯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78.1 糖果卫生标准 GB 13509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本标准 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 GB 23350 限
4、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23528 低聚果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SB/T 10347 糖果 压片糖果 DBS 22/02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 Q/JLSW0158S-2015 2 NY 317 鹿副产品 NY 318 人参制品 NY/T 743 绿色食品 绿叶类蔬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
5、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食品添加剂指定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食品添加剂指定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中国药典 2010 年版一部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以下)应符合 DBS 22/024 中人参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中添加人参 60克。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 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 的规定。3.1.4 微晶纤维素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8 号规定。3.1.5 桑椹应符合中国药典 2010 年版一部的规定。3.1.6 鹿鞭应符合 NY 317 的规定。3.1.7
6、玛咖粉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的规定。每 100 克 产品中添加 5 克。3.1.8 硬脂酸镁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1 年第 8 号)规定。3.1.9木糖醇应符合GB 13509 的规定。3.1.10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GB/T 20881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为均匀一致的微黄色 组织形态 块形完整,大小一致,无缺角、裂缝、表面光滑、无明显变形 滋、气 味 具有人参的滋气味,味微苦,无刺激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将样品50g置于白瓷盘中目测色泽、形态,口感品尝滋味。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
7、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干燥失重,%5 GB 5009.3 铅(以 Pb 计)mg/kg 0.5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GB/T 5009.11 铜(以Cu计),mg/kg 10 GB/T 5009.13 人参总皂苷 1.5 NY 318 附录 B Q/JLSW0158S-2015 3 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2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 740 大肠菌群,MPN/100g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GB/T 4789.24 3
8、.5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量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名称 使用功能 使用量 残留量 检验方法 微晶纤维素 抗结剂、增稠剂、稳定剂 按生产需要添加 硬脂酸镁 乳化剂、抗结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木糖醇 甜味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3.6 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检验规则 5.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5.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干燥失重、菌
9、落总数。5.3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4 组批 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班次的产品为一批。5.5 抽样方法及数量 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kg。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查。5.6 判定规则 5.6.1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5.6.2 微生物检验一次检验不合格,则为不合格。5.6.3 其它各项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则加
10、倍取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Q/JLSW0158S-2015 4 6 标签 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6.1 标签样式 食品名称:人参鹿鞭片(压片糖果)配料表:低聚异麦芽糖、木糖醇、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鹿鞭、桑椹、玛咖粉、低聚果糖、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净含量:10克/袋、(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吉林省参威人参产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通化县聚鑫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0435-5886777 生产日期:保质期:24个月 贮存条件:常温避光 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岁以下儿童 人参添
11、加量:每100克产品中添加50克人参,人参食用量3克/天。玛咖粉添加量:每100克产品中添加5克。玛咖粉食用量25克/天。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6.1.2 营养标签 应符合表5 的规定。表5 营养成分表 项目 100克(g)营养素参考值%能量 537千焦(kJ)6%蛋白质 5.6克(g)9%脂肪 7.6克(g)13%碳水化合物 31.6克(g)11%钠 0毫克(mg)0%7 包装 商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产品内包装袋应符合GB 9683 的规定。包装应完整、严密、牢固、无破损。产品外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6543 的规定。8 保质期 保质期为24个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