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 月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 卷第 期 ():引用格式:邬 焜哲学的最高范式转换与信息哲学基础理论建构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哲学的最高范式转换与信息哲学基础理论建构邬 焜(西安交通大学 国际信息哲学研究中心,陕西 西安)摘 要:“存在领域的划分”是哲学的最高范式。“存在物质精神”是传统哲学的立论之基。由于信息哲学重新划分了存在领域:“存在物质信息”,所以,信息哲学实现了人类哲学的第一次根本转向,由此也确立了信息哲学的元哲学或最高哲学的性质。中国信息哲学从 世纪 年代初创立以来,已经走过了 多年的历程,形成了自己独特而系统的理论,主要表现为 个方面。一是信息本体论:一
2、种关于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的全新存在论学说;二是信息演化论:一种关于物质形态和信息形态双重演化的理论;三是信息认识论:一种关于人的认识发生的多维中介建构与虚拟的学说;四是人的全面本质论:一种关于人的本质的多维综合生成和创造性建构的学说;五是信息价值论:一种能够兼容物质价值和信息价值的全新价值学说;六是社会信息论:一种关于社会性质和社会进化方式的新理论;七是信息生产论:对人类实践和生产活动本质的新认识;八是信息思维论:一种关于科学与哲学思维方式变革的理论;九是统一信息科学论:一种关于“科学的信息科学化”的当代科学发展的理论。关键词:信息哲学;哲学的最高范式;基础理论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3、:()马克思曾经说过:“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在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信息哲学已经成为能够体现当今时代精神精华的哲学,并深刻而全面地展示出了其重大而深远的时代意义和价值。一、哲学的最高范式:存在领域的划分 年,恩格斯强调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事实上,要具体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必须首先解决一个前提性问题,即何物存在,亦即世界上有多少种存在?这就是“存在领域的划分问题”。由此可见,“存在领域的划分问题”便不能不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更基本、更高了。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存在领域的划分是哲学的最高范式。收稿日
4、期: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信息哲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作者简介:邬 焜,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国际信息哲学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信息哲学、复杂性理论研究,:。哲学的变革既可以发生在哲学结构的不同层次,也可以针对不同层次的不同问题。但是,在不同层次或不同层次的不同问题上所发生的变革,对于哲学本身的发展而言,其作用、意义和价值是不同的。一般而言,只有在哲学存在论层面发生的变革,对于哲学的发展才具有比较大的意义和价值,尤其是在存在领域划分方式这一哲学的最高范式层面发生的变革,更具有哲学发展的根本性变革的意义和价值,由此引出的一定是哲学的革命。而发生在哲学结构的其他层次上的变革不具
5、有这样的性质,这些变革对于哲学的发展而言,并不具有根本性和革命性的意义和价值,通常,我们只把它们看作是非根本性的哲学的进步和发展。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般性的结论:从变革发生的位置便可以判定变革的性质。只有在哲学最高范式层面发生的变革才能构成哲学的革命,这也是衡量哲学革命是否发生的判据。具体考察人类哲学的发展,在一般的哲学传统中存在被分割为三大领域:客观理念世界、物质世界和人的精神世界。其中,客观理念世界包括宗教神学中的上帝、柏拉图的理念世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印度古代哲学的大梵、中国宋代哲学家朱熹的先天地之理。随着科学的日渐昌明,客观理念世界逐步退出了一般科学和哲学的领域,这样,传统哲学关于存在
6、领域的划分方式只剩下两大领域:物质世界和人的精神世界。存在物质精神,这就是传统哲学的最高范式,也是传统哲学的立论之基。正因为此,在传统哲学的一般表述中,“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往往被表述为“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世纪中叶以来,伴随着当代复杂信息系统学科群的崛起,一个全新的世界领域 信息世界日益清晰地得以展现。到 世纪 年代,随着中国信息哲学的诞生和发展,这个信息世界更是在哲学存在论层面获得了规定和阐释。信息哲学给哲学带来的变革与以往的哲学变革不同,它并不是在哲学的局部研究领域、个别研究问题的方面有所转移和变化。信息哲学对哲学的变革首先是在哲学最高范式的层面实现的,即信息哲学改变了传统哲学对
7、存在领域的划分方式。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传统哲学的立论之基是“存在物质精神”,而中国信息哲学提出的新的存在领域划分方式是“存在物质信息(精神仅是信息活动的高级形态)”。从 年代初开始,经过 多年的持续研究,中国信息哲学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中国信息哲学认为,传统唯物主义哲学所认定的客观的都是实在的物质世界的理论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客观的并不都是实在的,在客观事物的相互作用中,还普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事物自身显示、相互映射、相互表征的普遍联系的复杂现象。虽然这些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但它们却不具有实在的性质。如果我们用“客观实在”来定义物质的话,那么,便不能再用“客观实在”来定义这种显示、映射
8、、表征着的内容的性质和存在方式。如此看来,这种显示、映射、表征着的内容便应该被看作是另一种不同于物质现象的客观存在。中国信息哲学把此类现象定义为“客观不实在”或“客观虚在”。另外,精神世界作为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也不具有实在的性质,中国信息哲学把它相应地规定为“主观不实在”或“主观虚在”。由于“客观不实在”和“主观不实在”都具有不实在的性质,所以它们便可以统一归入一个大的世界领域,即“不实在”或“虚在”的世界,亦即“信息”世界。由于信息是由物质在相互作用中派生出来的,信息世界又是对物质世界的显示,所以,物质世界仍然是第一性的本原性存在,而信息世界则是第二性的派生性存在。在此,我们仍然坚持了唯物
9、主义的一元论学说。虽然在信息产生机制的逻辑推论上我们强调了物质的第一性和信息的第二性,但在现实性上,我们又主张世界的物质和信息的二重存在性。这是因为,世界演化的时间没有开端,相互作用又是事物存在的普遍方式,所以,世界上现存的所有物的结构都是在漫长演化过程中生成的,这种演化生成的结构都同时凝结了相应演化过程的时间和空间的信息。这就导致一种现象的发生:世界上现存的所有物的结构,乃至世界整体本身都已经被二重化,它们既是物质体,又是信息体,并且这两个世界是镶嵌在一起的。由此,中国信息哲学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在物质统一性的基础上,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和双重演化的理论。正是这一理论在哲学存在论和本体论的最高范式
10、层面导致了哲学的根本性变革,或称“全新的哲学革命”;正是这样的一场革命实现了哲学的信息转向,标志便是“存在领域的重新划分”:“存在物质信息”。二、信息哲学的性质随着当代信息科学和信息哲学的发展,信息的普遍性品格日益清晰地展现出来,导致无论是人类的科学还是哲学,都面临全新的信息转向的发展态势。从一般科学的层次来看,材料、能源和信息已经被看作是构成世界的三大基本要素,它们引发了人类科学世界图景与思维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最初,科学家们认为世界是由有质量的微粒构造的,后来科学又揭示了能量比质量更为基本的性质,现在,科学家们已经意识到,要对世界及世界上的事物进行全面的认识,除了从质量和能量维度进行考察外,
11、还有必要从信息的维度进行考察。当代科学的信息转向和当代哲学的信息转向并不是分别进行的两个过程,而是在当代人类知识发展的统一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两个侧面。由于信息所具有的普遍性品格,使其无论在哲学上还是在科学上都展示出了根本范式变革的韵味,由此也揭示了信息范式所具有的跨学科、贯通性、多层次和多维度的性质。并且,信息科学和信息哲学互动融合的这样一种发展方式,也充分展示了人类科学和哲学、人类知识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的方式:科学的哲学化和哲学的科学化。这样的一种发展方式不仅体现在从人类古代哲学到近代科学和近代哲学发展的历程之中,还体现在现代科学和现代哲学发展的历程之中。信息科学和信息哲学互动融合的统一
12、性发展关系,把人类知识发展的这样一个基本的方式更为明确而突出地展示了出来。这样的一种发展方式开拓了一条与当代西方意识哲学发展迥异的全新道路。这一全新发展方式和发展道路,反对在科学和哲学之间进行绝对的割裂,它要在科学和哲学之间建立某种相互作用、相互规定的反馈回环,并通过这一回环的相互作用将哲学和科学统一起来。从 世纪中叶以来,国内外科学和哲学界关于信息问题的讨论虽然文献浩繁,但绝大多数仅停留在具体科学和技术层面,其中也包括对信息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经济和信息社会的一般理论中所涉及的哲学问题的探讨,真正在改造哲学本身的一般信息哲学层面的文献并不很多。近二十年来,虽然这种局面有所改观,但直到目前,成
13、体系的信息哲学理论的建构还只是个别学者的行为。长期以来,国内外科学和哲学界对信息哲学的学科性质的一般性理解存在很大的局限。多数学者仅在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中的哲学问题的层面来理解信息哲学的性质,依据这种看法,信息哲学只能是一种部门性或领域性的哲学,正如物理哲学、化学哲学、生命哲学、地理哲学、经济哲学、文化哲学那样。另有一些学者则总是倾向于把信息哲学纳入到已有的某些传统哲学范式之中来进行解读。在这两种方向上,发展出了多条研究进路:计算主义进路、信息伦理进路、通讯信息进路、信息认知进路、语义信息学进路、逻辑概念信息学进路、符号信息学进路、信息因果动力学进路、信息现象学进路等。由于这些研究进路采用的都
14、是依附于已有的哲学或科学技术的理论,所以,它们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了这些理论和学科性质的狭隘性和局限性的束缚,都不能很好地揭示信息问题所具有的真正独特性和革命性的意义和价值,由此发展起来的信息理论并不属于高层次的信息科学,更不具有一般信息哲学或统一信息科学的性质。中国信息哲学曾把这两种对信息问题的研究方式称为“哲学的比附”:对具体科学中的具有特定局限性的理论和观点的比附,对已有哲学中的陈腐观点和理论的比附。这样的比附体现了哲学的庸俗、保守和僵化的一面。与此同时,中国信息哲学还提出了一个主张,即在对信息问题的研究中应当采取一种“哲学的批判”立场。在这里要实现的是一种双重批判和双重超越:对具体科学
15、的局限性的批判和超越,对已有哲学的陈腐理论和僵化体系的批判和超越。由此引出的又是一种双重的革命:一是它所批判的具体现实界的革命,二是哲学自身的革命。我们坚持的一个明确的观念是:绝不能把信息哲学等同于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中的哲学问题,也不能把信息哲学看成是一种依附或归结为某种已有传统哲学的哲学。因为在这样一些层次上,信息哲学真正的普遍性品格和对哲学的变革所起的革命性作用将会被实质性阉割。事实上,如果我们从信息乃是一种不同于物质的构成世界的基本存在领域这一规定出发,信息哲学便有理由被看作是一种元哲学、第一哲学或最高哲学。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哲学看作是人类追寻普遍理性的活动,根据普遍理性的普遍
16、程度和关涉问题的差异,我们可以区分出哲学的不同层次和领域:总体哲学(哲学基础理论)、领域哲学、门类哲学、分支哲学,等等。按照通常的见解,哲学基础理论的最一般的方面有本体论(存在论)、认识论、实践论、价值论、方法论等。本体论(存在论)是哲学基础理论的最高层次,或说是最高普遍理性。亚里士多德把最高层次的哲学看作是“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以及由于它自己的本性而属于它的性质”的学说,这里所强调的正是元哲学、第一哲学或最高哲学的性质。按照笔者前面的讨论,在哲学本体论(存在论)的最基础部分所关涉的哲学的最高范式,或说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正是“存在领域的划分”。某一哲学理论是否具有元哲学的性质,是否为第一哲学或最高哲学,就看其是否已经建立了区别于其他哲学的基础理论部分,尤其是要看其是否已经拥有了自身独特的哲学本体论(存在论)学说,是否在哲学最高范式的层次上给出了能够把自己和其他哲学加以区别的理论。早在 世纪 年代,中国信息哲学不仅强调了信息哲学诞生的必然性,以及它的元哲学性质,还对其所涉及的领域和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对其中诸多方面的问题给出了相应探讨。年,我们又在亦谈什么是信息哲学与信息哲学的兴起 与弗洛里迪